武器

    盛明珠知道,这个疯子说的话,已经连她自己也不信了。逼供的过程中,严刑从来不是关键,关键是破碎对方的原有认知,通过一连串的反问和质疑,让对方自己开始自我怀疑,甚至是主动交代。

    “把她放了,”盛明珠说。

    崔问有些吃惊:“?”

    盛明珠:“一个神志不清的疯女人,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这种微不足道的事情也堆积在大理寺,只是浪费判案的资源!”她要做的不是欲盖弥彰,而是让旁人对此事毫不在意。

    “是,”崔问和刘玲应下。盛明珠毫不在意的态度,正是彰显她光明磊落的内心,虽是见到这么惊世骇俗的一幕,但是她们并没有将此放在心上。要是相信一个疯子的言论,那她们十年寒窗苦读,也是白费了。

    却说那奇怪的疯女人被衙役丢出大理寺之后,躺在大门前睡了小半天,终于一瘸一拐地走了。

    热闹的裕京城人潮拥挤,挑着杂货叫卖的中年女人,摆摊卖字画的书生,游手好闲的富婆和贵女,异国来的商贾商队……

    附近酒楼门口围着一帮看热闹的人,而酒楼小二张贴完招工启事,便拍拍手走了。

    “要耳聪目明、身手了得的!嘿,这是招伙计呢,还是招打手啊?”

    “这醉仙楼的招工启事都贴了十几轮啦,怎么还没招够?”

    “听说醉仙楼换了老板,许是想将伙计都换成自己人呗!”

    “老板是谁啊?”

    “据说姓沈,越地来的。”

    越地便是昔日越国领土,自从越国亡国之后,便并入苍流,百姓们习惯称其为越地。

    醉仙楼是裕京城内最悠久的食楼,饕客聚集之地。楼高六层,巍峨宏伟。

    清风吹开了六层的软幔,少年清绝的侧颜恬静而优雅。他美眸微垂,专注地注视着指尖下的琴,意味悠长的琴声娴熟地从他的指尖溢出。案上兽炉袅袅,岁月静好。

    “少爷,又有个人来应聘。”门外小厮轻轻声叩门。

    沈清秋收了琴声,微笑着问:“嘴巴严否?”

    小厮回:“看起来……有些活泼!”

    沈清秋沉吟一会,又笑着说:“那,她可介意拔了舌头?”

    小厮:“唉,小的这就去问问!”

    过了一会儿,小厮又回来报:“少爷,这次有个人来卖消息,问我们这儿收不收。”常年在三教九流里混迹的商人们,都知道除了白道之外,还有一个叫做暗市的地方。在暗市里,人命、消息、军火甚至是某些机密的皇室密辛皆可买卖。暗市犹如一张天罗地网,遍布各国。

    沈清秋抚着琴弦。“问是什么消息,谁的,隐私还是机要?”

    卖消息,不应该是找锦绣山庄吗?

    “少爷,小的刚刚问过了,这消息是关于太女殿下的。”

    “铮!”忽然发力的指尖拨断琴弦。一听到是那人的消息,沈清秋心境有些凌乱起来,他抱起琴站起来,身上的五重衣层层叠叠,甚是繁复,好似小孩子偷穿大人的衣裳。更衬托少年清瘦高挑,羸弱得风吹就倒。

    到了晌午时分,沈馥贞忙完了生意,照例来找弟弟一起用膳。自从走出天牢之后,她继承了母亲遗留下来的生意。沈家历史,可比苍流更悠久,在越国,更有人说,流水的朝代,铁打的沈家。沈家聚财的手腕,代代相传,在楚越两地,皆有商号,而苍流的裕京城的地皮,亦让她们刮三刮,方有现在的酒肆青楼赌坊当铺遍地开花。

    在沈家人锒铛入狱之时,所有的家当都充入苍流国库。好在太女出面,才上了封条的沈家财产,又给放了出来。人们不得不佩服沈家这位新家主的手段,早早便请了花楼里边的顶级花魁,传授弟弟媚女之法,将太女迷得七荤八素,对他言听计从。

    “清秋啊,师傅说你好久没去了,怎么能不练舞呢……”沈馥贞一拉开门,顿时吓得两眼发直,到嘴的话也梗在喉间。只见迎面的窗户边上有溅起的大滩血迹,地上则是拦腰截断的七弦琴。

    正愣神间,一身着月白色五重衣的少年抱着另外半截七弦琴缓缓走到她跟前,那张清秀的脸庞笑得柔软,只是,琴上、脸上和月白的衣袍上的血迹显得如此不合时宜。

    “姐,今日我心情很好!能吃一斗米!”事到如今,他竟还谈笑风生。

    沈馥贞侧过脸,目光穿过少年的耳后方看去,俨然有个直挺挺的女人躺在血泊之中。

    她不敢置信,双瞳微缩:“弟,你杀人了?”她不谙世事的弟弟,竟然徒手杀了一个女人。“为什么要杀她?”

    沈清秋却不着急回答,只无比认真地说:“姐,上次师傅问我想要什么武器,我想了好久也没有合适的,知道今天我才知道,只有用过,才能了解什么武器最适合自己!”说着,垂眸看着手里血淋淋的琴弦微笑。

    “我可真是服了你了!事到如今,还有功夫说这话?”沈馥贞托着他的手臂,只见一道深至见骨的划痕在他麻杆似的手臂上显得无比刺目。鲜血更是浸透了五重衣,湿哒哒地顺着他的指尖滑落至地面。

    她心疼出声:“你怎么把自己伤成这样了?咱以后遇到歹人切不可硬碰硬,莫要破相了才好!啧啧啧,这疤痕,没个三至五天,怎么愈合得了,看来要去南地调来三十斛碧痕膏,方可不留痕迹……”

    沈清秋:“姐姐,你说要将醉仙楼作为一个刺客的练场,以豢养为我们所用的五十死士,可是此地为皇族贵胄时常出入之地,虽然是个不为旁人怀疑的地方,但是,始终不能发挥其最大作用。”

    沈馥贞:“那你想要怎么做?”

    “不若将其设为情报库,一至六层,层层情报分级悬赏,第六层的情报为绝版情报,高风险、高价格,一经出售,立刻销毁!绝不为第二个人知晓,最重要的是,唯有身份达到世间少有对手的人,方可购得。这样,便可在保全我们的同时,拉拢势力。”

    沈馥贞无比感动:“我的弟弟!你真是个天才!这么好的点子,我怎么就想不到?不过……”她转念一想:“只是,情报买卖向为锦绣山庄垄断,咱们这么横插一脚……你自幼与我在母亲身边耳濡目染,也知行有行规的道理,咱们这样可是坏了规矩!”

    锦绣山庄的庄主十分神秘,从未以真面目示人,是男是女尚未可知。沈馥贞知道的,只有锦绣山庄家主更迭已经历经六代,每一代家主都不允许有人能出其右,所有情报买卖都要流经锦绣阁,之后通过各个闹市中的分号流经买家手里。

    “曾经有个锦绣山庄的弟子叛逃,几大门派下达追杀令,逼他跳下恶狼崖,尸骨无存。”沈馥贞神情凝重,情报生意向来利润深不见底,她怎么能不想分一杯羹?只是,锦绣山庄在江湖上左右逢源,虎口夺食绝非易事。

    沈清秋笑着说:“姐姐不必担忧,清秋自有办法。”他将琴放在地上,一身血污,迎面走向窗棂边,阳光照射进来,只见他单薄的身材逆着光而行。

    瘦弱,且单薄。可是谁也不能否认,这幅单薄病弱的身子,曾经以一己之力,助整个家族的人脱困。

    “我沈清秋,可以护佑一切想要护佑的人,纵使粉身碎骨,也无法移我之志!”和煦的阳光,穿过那只几近透明的白皙手掌,他的手修长好看,指节分明,那阳光温柔缠绕,在他似笑非笑的脸上投下温暖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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