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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秋阳竹叶簌簌飞,等一等她

    江湖中人,能够粗通文墨已是不易。

    玉麈是修道门派,自然比旁的文邹邹些,寸霄又是从医的主业,研究学问也自不必少。

    而丹峰紫光,一赤贫一富饶,其中大多弟子却一般无二讨厌读那鸟诗书。

    认得几个字,几个运气的穴位,便大差不差足够了。

    至于史典经义更是除了俚语少有知道的。

    所以玉麈弟子虽然只是零零散散下山,却也很招百衣军人喜欢,几个不同的部队分散着用。

    ——总归都是江湖五大派的自己人,就是比秀才用得舒服!

    这是昔日紫光山庄庄主、如今百衣军紫光部署自封的将军北岭之原话。

    原本紫光山庄大刀阔斧,锦衣貂裘,喝不尽的美酒佳酿。

    几乎每个紫光山庄的弟子,都有几个丹峰的穷朋友,拉着一起喝酒请客不亦乐乎。

    身为庄主的北岭自然也不例外,只是他眼光更高,能入眼容人“打秋风”的只有沈眠星一个。

    丹峰沈眠星唯好杯中之物,紫光北岭也不遑多让。

    他们不常相遇,然而每每重逢必然得痛饮达旦,涛声呼啸犹不肯终。

    有一次二人为了追偷儿误入花楼,原本面红耳赤准备掉头离开,措不及防同时闻到了一股奇异酒香。

    于是二人索性将花楼当酒垆,千金买醉。

    当真是千金,事后因为北岭的钱袋子被偷了无法付账,沈眠星抵押了佩剑,北岭典当了锦缎衣袍才还上了亏空。

    花楼主人娘子年少时也爱过一个典衣当剑买酒的郎君,旧人旧事如在眼前,于是收寥价的东西也就不再言辞急牵

    甚至还一人送了一坛美酒,承诺会收着他们二饶佩剑衣袍,约定来取。

    后来沈眠星拿着从山洞里捡来的金子换回了佩剑,也顺带着赎回了北岭的衣服。

    后来武林会结束后又痛痛快快醉了一通。

    那时候沈眠星已然是丹峰未来的掌门,武林会的主持者,虽然比不上北岭身家雄厚,却也能交还衣物后痛饮。

    席间大醉,各自起儿女情事来。

    一个妻子刚刚怀有身孕,可谓春风得意,一个却刚被心怡的女子婉言拒绝,甚是郁闷。

    从半夜喝到明,秋阳竹叶簌簌飞,北岭热得敞开了衣襟,赤着大半健硕胸膛,汗水与烈酒婉言成溪。

    “好酒!”

    “痛快!”

    喝是喝不够的,但暂且解了瘾,北岭:“听你家的怀上了?”

    “什么你家的,大嫂!”

    提起妻儿沈眠星笑着起来,与先前义气饮酒的大笑不同,他醉意之中带着一丝深情:“是啊才发现,不愧是我!”

    北岭年纪比沈眠星还要上些许,闻言哈哈大笑:“待我回了紫光山庄,定然要开府库给你送一份贺礼,压过群雄风头!”

    沈眠星也笑着,抓过身边酒坛分了大半给北岭:“好!”

    “在喝!”

    又一轮酒,北岭已经整夜饮酒更觉得精神奕奕,他抱着竹子站了起来:“我看上一个姑娘了。”

    “看上了就看上了呗,嗝儿,”沈眠星浑不在意,他醉的不轻抱着坛子,“这个酒还是三年多前,咱们扒光衣服买回来的,我又埋两现在。”

    想了想,沈眠星又补充道:“谁家姑娘?是江湖人么?”

    北岭嗤笑一声:“那是自然,她武艺高强还着呢。”

    沈眠星笑着:“武艺高强不高强,自家婆娘总不会和你动手,要我还是温柔些,体贴些好。”

    洛霜满就同她这个名字一般,对外人而言是冷冷盛满的一碗霜,进退有礼摘不出任何错处,却也隔了许多。() ()

    然而当你当真用一颗真心去捂热,将霜雪融化,会发现这是一碗洛阳杜康。

    饮之可以解忧。

    北岭嗤笑一声:“你糊我?你对你家那位不是一见钟情,我喊你一声大哥!”

    嘿嘿一笑,沈眠星忍不住笑得竟然有些憨厚傻气。

    “你知道卿哉,卿哉——”

    北岭话有些颠倒了,而沈眠星又喝了半坛子酒,:“自然知道!”

    “我和他看上了同一个姑娘。”

    北岭看着,而沈眠星痴痴一笑:“噢——我知道,是江水。”

    “——你和她很熟悉?”北岭语气一变。

    沈眠星连忙喝空了坛中酒向他丢过去:“我和卿哉熟!”

    北岭醉里行动还是利索的,轻快避开迎面而来快准狠的酒坛子,偃旗息鼓:“怪不得。”

    “江水姑娘那样的女子,独立冷静,武艺高强,聪明,我就是喜欢。”

    最后是还是以沈眠星劝他不要和卿哉争抢结果二人稀里糊涂打起来,而沈眠星落荒而逃作为结尾。

    再后来,沈眠星的孩子冲儿已经三岁满地跑的时候,听闻已经退下庄主位置的北岭父亲替他选了一门亲事。

    那时候乱世的序幕才刚拉开不久,北岭还没有散尽家财充当军资。

    那个婚宴办得声势浩大,在乱世之中大肆铺张,每个从各地敢来的客人都在一片喜气之中遗忘了外界飞枪炮火。

    彼时百衣军还没有成立,沈眠星也还不是什么沈将军。

    他携带妻儿重礼前来赴宴,比其他的宾客都早到许多。

    百忙之中北岭抽空和他见了一面,两个已经有粒当的男子相视:

    一个:“我家夫人不许我喝酒,冲儿也讨厌我身上酒味,知道了一大一都会闹的。”

    一个:“我家啊燕身子弱,酒味太冲她闻了会加重病情的,这几日也忙改日有空再酌一杯。”

    沈眠星和北岭相视一笑,惺惺相惜。

    北岭啊燕是新娘的乳名,她的身世很是可怜,自己偶然遇见她带着妹妹四处找活计却饿晕在半路。

    于是北岭发了善心将啊燕姐妹带在身边,啊燕早年累坏了身体,北岭还请人来医治。

    他家大业大不在乎这些,然而啊燕从未被人如此珍重对待过,惶恐垂泪无以为报。

    最后又发生了若干因缘巧合,啊燕为了救北岭已经命不久矣,而北岭也对她情根深种。

    于是才有了这样盛大的婚宴筹办。

    “啊燕自没被人好好宠爱过,她到现在还以为我只是感恩她以身相救才会娶她,我,无论如何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不,不需要所有人,只要让啊燕知道她也是值得被爱的。”

    北岭面容有愁,也有爱意。

    几日后,在盛大的紫光山庄庄主婚宴上沈眠星见到了那个叫啊燕的女子,瘦弱纤细,举止看得出来怯懦却没有一点失礼。

    被夫君告知全部的洛霜满看着她,想来为了繁缛礼节,啊燕也是拖着病体瞒着北岭认真练习聊。

    后来啊燕终究还是大病不治,撒手人寰。

    她死之前留下了一个女儿,哭得比猫儿还细,北岭翻阅典籍取名为渭桥。

    佳人在北燕,相望渭桥边。团团落日树,耿耿曙河。愁多明月下,泪尽雁行前。别心不可寄,唯馀琴上弦。

    并且散尽家财千万金充做军资,充了百衣军军库,挽救两时难以支持的百衣军。

    而今他们各自成家生子,各自领兵乱战,七年,已经再也没有人停在原处。

    等一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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