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苍苍,野茫茫,光着屁股朝大阳。

    好男儿就当骑最壮的骏马,喝最烈的美酒,在天高地阔的草原上纵横驰骋,让胆敢侵犯天奉边境的北辽人和匈奴人闻风丧胆。

    在昨日到达凉州关外之前,魏哲对塞北的印象是这样的,因为这是他爹在他还在穿开裆裤的时候便开始灌输的理念。

    魏哲低头望着手里脏兮兮的毛巾,又环视了一圈臭气熏天的马厩,陷入了沉思。

    他魏哲,堂堂武安侯家的公子,京城有名的纨绔,不,是贵公子,不远万里从歌舞升平的太安城来到这鸟不拉屎的边境参军,竟然沦落到清理马粪的境地?

    他承认,那天被亲爹拎着耳朵,从兰舒楼的花魁床上一路拖回侯府的模样有些狼狈,而且事后反思,他被五花大绑送上马车被迫参军时的咒骂声是大了那么一点。可他一个勋贵之后,亲爹不给他安排个什么都尉玩玩便罢了,连最低档的官职都不给,让魏哲幽怨万分的同时又怀疑起自己是否是亲生的。

    更离谱的是,他爹为此还特意写信给了曾经的同僚,称他魏哲骑术不凡。一通胡夸吹得天花乱坠,好死不死那位将军连夜将他编进了白缨游骑,天奉边军成立以来最老牌的军营之一。

    传闻白缨游骑的人数从未满过,作为匈奴和北辽军最厌恶的天奉边军斥候,白缨游骑一颗人头抵得上普通边军三颗,每逢战事他们都被敌军盯着杀。

    自小养尊处优的魏哲哪受得了这委屈?正要“拼死”反抗,负责他的标长只抽出明晃晃的军刀,他便老实了。

    于是参军第二天,他就轮到干清洗马厩的活。

    “爹啊,你好狠的心呐……”魏哲心中悲叹,神色凄苦。他并不是没考虑过偷跑,但后果实在严重,即便武安侯府能向陛下求情保下他一命,依他爹那性子,怕是得落得一个父子决裂的下场。

    魏哲脸色一阵黯然,他也不是不能理解父亲的用心。他大哥重病缠身,常年卧床不起,二哥庸碌无为,三次参加科举皆是落榜。武安侯府看似辉煌,实则外强中干,若无历代祖辈靠命攒下的军功,在水深莫测的太安城内早就该沦为一介三流家族。逐渐力不从心的父亲唯一能指望的便是他魏哲了,可惜他不学无术,半点文墨不通,从军便是唯一的出路。

    “……”魏哲面色一阵黯然。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马嘶,魏哲转身看去,发现是那个和他一道被分配干活的倒霉蛋正在给马匹刷毛。

    对这个岁数与他差不大多大的年轻人,魏哲有点印象。昨日他还被五花大绑送进军营的时候,这个年轻人也在同一时刻背着一根用白布裹着的长枪来投军,因其容貌出众,更像个羸弱小白脸,当时还被军营里那些彪形大汉嘲笑像个娘们,早晚得被草原上的匈奴人或者北辽军掳去当小相公宠幸。

    笑声如雷,当时嘴里还塞着破布不能发声的魏哲也抬头看去,便头一回明白了什么叫做“英俊”。

    好一个长身玉立的白面少年郎。

    纵横太安各大名楼与花魁(的床第)之间的武安侯三少爷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

    这个叫做谢白翎的年轻人似乎涵养极好,对各方的哄笑不以为意,面上波澜不惊,微笑着从李标长手中接过名册填好后便转身安静地退到外围去了,倒是让一众人尴尬不已。

    结果还不是得来刷马厩。

    魏哲看着谢白翎只伸手顺了把白马的鬃毛,桀骜难驯的神骏就安静了下来,让骑术不凡的他都没看出门道。魏哲不由地来了兴趣,随口问道:“喂,你还挺有两下子嘛。”

    似乎没料到魏哲会主动打招呼,谢白翎愣了一下,礼节性地回了一礼:“魏公子。”

    魏哲眉头一挑:“你认得我?”

    谢白翎微笑道:“自然认得,想必眼下白缨游骑之内无人不识宁死不屈的武安侯三公子。”

    “……”魏哲暗暗思忖,这个看似人畜无害的玉面少年会不会实际上性格非常恶劣?

    二人花了一个时辰结束手头的活,当然魏哲是草草收场,谢白翎则是做得一丝不苟,连角落里的陈年污垢都刷得干干净净,别说是马,就是给人住都无丝毫不妥。二人本是同天参军,又是凑巧地同属一伍,三言两语间便渐渐熟络了起来。() ()

    他们将水桶洗净后,在营外的草坡上面对夕阳坐下。魏哲望向东南万里之遥的太安城,算是认了命,拔了根草叶叼在嘴中,问道:“我看你这样子也不像普通人那般走投无路了便到军中混口饭吃,说说吧,为什么偏偏来北境找死?”

    “魏公子觉得,这是寻死行为?”谢白翎反问。

    “什么公子不公子的,后边营子里那帮大老粗可不管这些有的没的……你我说不定日后得互相照应,我在家中排行老三,唤我魏三郎便可……另外,你是不是还不清楚白缨游骑是什么?”魏哲双手枕在脑后,往草坡上就是一倒,微风拂过苍翠无际的草原,刮到他的脸上,痒痒的。

    “两方大战,先死人的是斥候呐……何况白缨游骑曾经可是被灭过营的,你不怕死?”

    谢白翎平静地说道:“没有人是不可以死的,死得其所,当死则死。”

    魏哲浑身泛起鸡皮疙瘩,翻着白眼说道:“呜哇哇……真他娘的满腔热血,精忠报国呢……”

    “临行前,当着娘的面,父亲是这般嘱咐我的……不过他送我上马前还小声加了一句,小命要紧,能跑则跑。”

    “咳咳……”魏哲差点将草叶呛进喉咙里,脸憋红了一阵,才逐渐喘过气来,笑道,“你爹也算是个……妙人了。所以,你是哪个江湖世家子弟?又或是哪家勋贵的公子?说来听听,太安城姓谢的权贵之族我还真想不起来。”

    谢白翎似乎是认真思考了一番,说道:“家在江南,家境尚可。”

    “江南谢氏啊……”魏哲努力回想着,可惜能叫得上号的,只有那座姑苏谢府了……然而,魏哲打量了一番谢白翎,随即把这个念头打消了。

    若姑苏谢府能叫家境尚可,那他武安侯府岂不是得算当街乞讨?而且那个谢家已经出了一位连中三元的谢苍梧,虽然这几年那位公子销声匿迹了,但弃文从武这档子事也太天方夜谭。

    听谢白翎的口吻,想必家族在士族如林的江南算不得出众,不好意思在他这个京城纨绔面前坦白。魏哲自认是个体贴的人,于是拍了拍谢白翎的肩膀,安慰道:“无妨,以后我罩着你,在太安城除了皇城,其他地方带你横着走。”

    谢白翎笑了笑,起身说道:“好,一言为定。我今晚轮值守夜,暂且失陪。”

    魏哲仰望着逐渐转为黛青色的天空,深秋的草原晚风带来的凉意渐深,从昨日到现在,此刻算是他真正意义上的独处。

    天阔地远,苍野壮丽。

    魏哲闭上眼,入耳的是轻柔的风声,营口的火把噼啪作响,再远些便是断断续续的人声,似在笑骂着饮酒。

    “……”

    莫名悲凉。

    魏哲伸手在怀中一阵摸索,掏出了一个小玩意儿,凑到眼前细细打量。

    这是一枚金戒指,戒指上的一只雀翼雕得精致却不繁复,很是耐看。据娘亲说,这枚金戒指是两百年前魏家老祖宗从战场上捡回来的,跟随他白衣起家,老祖宗对它珍视得不行。虽然是他爹强行把他送到北境,但上车前,还是偷偷把这传家宝塞进了他衣服里,其中包含着一个父亲怎样的期许,已经十八岁的魏哲不会不懂。

    “唉……”

    “唉……”

    两道叹息声重叠到一起,另一道空灵婉转,似是女声。魏哲愣了一下,握紧戒指起身,四下扫视一圈却不见人,狐疑地“嗯?”了一声。结果那女声也发出了同样的疑惑,魏哲确信自己不是幻听,八成是见鬼了。

    还未等他确定声音来源,只听那女声又说道:“何方妖邪,速速现形!”

    语气霸道,夹杂着几丝惊奇与警惕,唯独没有恐慌。

    魏哲摊开掌心低头看去,只见那枚金戒指上的云纹活了,在昏暗的夜色下发出淡淡的金光,于戒指上缓缓流动。

    那声音正是从戒指内传出的。

    魏哲瞪大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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