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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枪兵

    少年拿起不算精致,但明显是用了心思制作的菜单递给公孙,说着坐下,洒脱的笑道:

    “虽然这里也差不多。”

    兔子家的文化中对意境的重视更胜于形体,越是有追求的人,对事物的外表反而越是不在意,并不是什么东西都是越华丽越好,和金碧辉煌的酒店相比,少年更想在一个合适的天气邀约两人在河边踏春游原。

    可惜在美利坚的金融中心,纽约都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混凝土建筑,玻璃的反光好像鱼鳞一样,初看新鲜,长久了反而会让人觉得心气浮躁,心烦意乱。

    暗杀者意有所指的道:

    “时间过去得越久,汉儿失去的越多。”

    “哈哈,站在吾等的角度是如此,不过有些东西不合时宜,该舍得舍,有舍方有得啊。”

    少年性格洒脱的多,显然比暗杀者看得更开,得益于托尼的资源,他近日了解了很多关于兔子的起起伏伏,有些令人愤慨,有些令人悲伤,有些令人恨其不争,有些令人欢喜。

    就现在而言还是蒸蒸日上,没有什么不好的。

    “以前的未必一定比现在的好,与其执着于过去,不如尝试着走出属于自己的道路。”

    公孙意味深长的说着将菜单递给了暗杀者。

    少年在两人之间看了看,他总觉得公孙和暗杀者话里有话,比仅仅是说给他听的,两人之间似乎有些什么他不知道的事情。

    但是少年并没有多想。

    公孙与暗杀者说完,却是转头看向少年,正色道:

    “奴有一问。”

    少年似乎有所预料,微微一笑反问道:

    “某的身份?”

    公孙微微颔首。

    “正是。”

    “在下也很好奇。”

    暗杀者也微微转头,兜帽下的目光投向了少年,顿了顿,接着说道:

    “你不是暗杀者,枪剑双绝之人纵观古今也世所罕见,在历史上不应当是默默无闻之辈。”

    古代消息传递并不方便,但那只是相对现代而言,事实上也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差劲儿,很多时候消息不通的主要原因是人们不感兴趣,就像现在也一样,很多官方条令和常识性法律知识不见得人人懂,但是明星绯闻八卦之类的,就算自己不关心,身边的人也会闲谈的时候扯两句让你知晓。

    少年笑了笑,没有否认,只是道:

    “我这个时候,的确不是什么有名的人。”

    他现在还是一个少年,刚刚学成下山没多久的时候,名气自然是没有多少的,人们最熟悉的应当还是已经成名的自己。

    “所以奴用几日时间与御主重新推演了一遍过去的强者。”

    公孙轻声道:

    “阁下可是常山赵氏?”

    “是某,常山赵子龙见过两位。”

    少年坦然承认,隐藏真名的理由是担心被人知道生平过往针对,现在既然被查出来了,也没有什么隐藏真名的必要了。

    赵云说着对两人抱拳拱了拱手,在座的都算是武夫,也没有必要讲究繁琐的规矩,放下手,轻笑道:() ()

    “坦白地讲,某也未曾想到某在之后能够有那一番机遇。”

    “世事无常,谁能说得准呢。”

    公孙深有同感的轻叹,但她并不是叹息自己,她被召唤出的阶段已经是成名之后了,她指的是那个庞大且辉煌的帝国,谁都不曾想到那样一个横扫八荒六合唯我独尊的帝国最后会被毁灭,而且是毁灭在往日最为小觑的异族手中,一步步衰败解体,最后诞生了一段对汉儿而言混乱黑暗的时代。

    真正要算起来,那大概是汉儿最后的辉煌了,其后的宋无需多言,莫说开疆拓土,连原有的版图都为能够收回,而明,刚烈有余进取不足,之后就是神州陆沉···

    暗杀者默然不语,他生前就是一个无名之辈,并非义士,更不是风萧萧兮易水寒级别的刺客,对人生和国家大事也没什么感觉,目的很单纯,就是为了能够更好的活着。

    磨练武艺、成为暗杀者都是为了变强和赚钱,除此之外,没有任何需求,很多人说他这样的生活很悲哀,他却甘之若饴。

    “哈哈,某的身份已经揭穿,就不必再提了。”

    赵云笑着微微摇头,话是这么说,但他对自己的未来还是很满意的,可以说是位极人臣,也有一些小遗憾,他所奋斗、贡献了一生的国家最终未能够完成一统神州的壮举。

    赵云看向公孙,以茶代酒,举杯道:

    “公孙娘子的身份某已知晓,暗杀者的身份某就不问了。

    据说圣杯选召英灵是因为英灵本身对圣杯有着诉求,不知两位是所为何来?”

    “奴也不知,或许是想拯救那个庞大的帝国,亦或许是和御主相性较高。”

    公孙摇了摇头,笑容明媚,姿态洒脱的道:

    “不过原因已经无所谓了,世间没有不散的宴席,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是天下大势,垮掉的帝国也不是一日之功,一人之过。

    奴已经不在乎了,此行能与两位相见便无遗憾,若是能够帮助御主得到圣杯便是圆满。”

    “在下想要重活一世。”

    暗杀者的回答比公孙的要简短的多,语气却颇为坚定,充满了质量感。

    赵云微微挑眉,轻笑道:

    “哦?迷上现在这个时代了吗?”

    虽然他还无法适应这个时代,感觉节奏过于急切,人也过于功利,但是生活的便利性和精彩程度还是远远超过他所在的那个时代的。

    然而让赵云感觉最有魅力的并不是醉纸迷金的生活,对于这种生活他会觉得吵闹,让他感觉最满意的是廉价到几乎免费的知识,没有经历过求学艰难的人永远无法理解知识的珍贵。

    “非也,事实上在下无法适应这个时代。”

    暗杀者摇了摇头,他并非愚笨之人,被师傅称为万里挑一的奇才,不论是正面搏杀还是鸡鸣狗盗之术,都能够用很短的时间学会,并且融会贯通。当年若是学文,说不得也能拿一个状元当当。

    “在下想要带着记忆在曾经重活一世。”

    简单来讲就是‘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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