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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回京

    负伤回府,管家和松墨都急了,又是要请大夫,又是要去告诉老夫人,宋赟阻止了两人,将草药给管家,“拿个小炉子过来熏蒸一下就好。”
    宋赟洗漱一番后换好常服,坐在桌上喝了一杯菊花茶,刚准备再给自己倒一杯,周峰翻窗而进,出入宋府跟无人之境一般。
    “周少侠,你翻窗翻得这么熟练,当心被认成采花贼。”
    周峰看着宋赟肿胀的半张脸,抬起宋赟的下颌仔细看过后,轻笑道:“一日不见,宋五公子倒是更加‘丰神俊郎’了。”
    宋赟翻了个白眼,可惜眼眶红肿,看起来没有丝毫威慑力,反而挺搞笑的。
    “我来教你读书识文,先把药敷了。”周峰无奈道。
    松墨端着一盘糕点进来,见到周峰也没有丝毫意外,这周少侠来过太多次了,也就见怪不怪了,招呼道:“周少侠,你来啦。”
    周峰点点头,松墨给周峰倒了杯茶,又问宋赟,“少爷,先用膳还是先熏药。”
    “用膳。”宋赟肚子确实饿了,被周峰一气也没有气饱。
    松墨退下,去安排两人的膳食。
    用了午膳,又用草药熏了眼睛,能明显感觉肿胀的眼球松快了许多。两人去了书房,周峰先让宋赟写大字,这书籍要学,字也得练。
    周峰将墨磨好,又抽出一支笔头稍微硬一些的毛笔给他,“初学别用太软的笔锋。”
    宋赟捏着毛笔蘸了蘸墨水,握笔的姿势都调整了几番,仔细回忆了一下上一世电视剧里看的古人如何握笔的,才好歹没有出差错。但一下笔便知分晓了,手不稳,是晃的,写出来笔画不顺畅。
    周峰伸出大掌包裹着宋赟的手,带着一起写了一个‘赟’字,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写完后松开手,轻声道:“别慌,慢慢写,字写大一点也无妨。”
    宋赟偏头看了看周峰,眉目英俊,身上有股木质香水的味道,但这个时代又没有香水只有香薰。连衣服都是被香薰过的,是个富家子弟,他们宋府还没哪一个子孙活得这般精致,宋老爷子不喜欢子孙在脂粉堆里打转,连带着熏香都只能女眷用。
    “我问你一个问题。”
    周峰放开宋赟的手,点头道:“你问。”
    “你家除了你大嫂是不是没人了?宗族不管。”
    “应该算没人了,还有些远房亲戚,没怎么来往,我就是本宗,旁支那些可以不用管。”
    “那你能嫁人不?”
    宋赟自认为想得还挺周全,毕竟这周峰天天都来撩拨,心里肯定是有意的。并且此人家中只有一个大嫂,家产巨厚,上无老人下无子女,他爹虽不能含饴弄孙,但可以躺金堆堆里数金子,这不比带孙子更安逸?成亲之后啥矛盾都没有,真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这么好的人选了 。
    从内心来讲,周峰肯定比傅轩适合。周峰的大嫂态度明确,很赞成此事,家庭方面没有矛盾了。傅轩上有祖母、爹娘、二叔、三叔、四叔、五叔,下有兄弟姐妹一大堆,这还只是直系亲属,还不算族内旁系的,拉拉杂杂下来几百号人,想想便令人胆寒。逢年过节给长辈磕头敬茶这腿都会跪肿吧,原谅他一个刚穿越来不久的人,还处理不了那么复杂的家庭关系。
    周峰着实是愣了好一会,随即便笑了,真是又气又好笑。但也认真且肯定的回答道:“不能。”
    “难道你想入赘?”宋赟问,若真放不下面子嫁人,他也不是不能退一步,让周峰入赘的。
    周峰掐住宋赟白嫩的脸扯了扯,“别想此事,你现在还未及冠。”
    宋赟一把拍开周峰作乱的手,叹息一声,上一世他都二十七了,这一世才十七,二十岁才及冠,唉!
    “行吧,等我成年之后再问你此事,及冠太久了,府中长辈要催,我可告诉你,我爹很开明的,府中又没有婆婆给你立规矩,错过了你可得后悔死。”
    周峰敲了敲他的脑袋,真不知一个小脑袋瓜里整天在想什么。“快练字,写够十篇。”
    “最后一件事,我向乌浪买了一只鹰,一千两,要先付五百两。”宋赟眨巴着眼睛看着周峰,看着可乖巧。
    “等教完你再去付账。”周峰无奈,一只鹰而已,早知道喜欢便送过来了。
    ……
    而此时,淑仪郡主的马车终于到了镐京城,僧人明尘念了一声佛号,道:“两位施主,贫僧还有杂事要办,便在此一别,有缘再见。”
    “多谢明尘师傅一路护送。”淑仪郡主道。
    “阿弥陀佛。”明尘穿着破旧的僧衣走进人群里,没多久便不见了身影。
    淑仪郡主走上马车,对侍女道:“走吧,先回王府。”
    车夫挥动着皮鞭,四匹骏马慢慢的走起来。这即将进镐京城,马车的速度不能过快,冲撞了人群会被问责,即便是王室也不例外,可能还会被罚得更重。
    林香儿迷迷糊糊的醒了过来,她实在是坐不习惯这种摇摇晃晃的马车,即便里面垫的再软和,这坑坑洼洼的泥土路晃得头晕,胸口闷得很,脾胃都在翻腾。“郡主,要到镐京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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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淑仪郡主将车厢门打开,让空气流通进来,林香儿好受了许多。“你可真是比我都还娇气。”
    “这可不是娇气,而是受不住郡主宝车的福气,还得是郡主坐才能行。”林香儿钻出马车坐在车辕上,看着镐京城内来往的行人和两旁的店铺,还是热闹的氛围更适合她,普济寺是好,山清水秀,远离凡尘俗事,但也真的孤寂。
    赵括给她写了很多信,文绉绉的,又没标点符号,原身是农女,根本不识字,她另一个世界的灵魂,连蒙带猜认得一些字。她到了荣国公府去跟着三四岁的奶娃娃一起学千字文,也就磕磕绊绊的学了一些简单的文字,千字文都还没学完,学得头晕脑胀,女夫子一拿出书她就开始打瞌睡,几岁的奶娃娃都能用之乎者也的话讽刺她朽木不可雕!
    林香儿又怎么会不知道荣国公府上大半数人都看不起她,连府中的丫鬟、小厮都在暗中嘲笑。她都知道,但想要在荣国公府中待下去,便要装不知道。
    年前,赵括写了很多信过来催,淑仪郡主见她不识字,给她读的信,每封信都是言辞恳切,文采斐然,她听不懂,淑仪郡主便将其翻译成白话文念给她听,说来说去便是催她回去,可是她并不想见到荣国公府上那一大群人,还有旁支亲戚。正好年前山上开始下雪,拖着也就拖到了二月才回来。
    林香儿很有自知之明,她在读书识字上毫无天赋,唯一想的便是将字给认全了。在普济寺时,闲暇之时,淑仪郡主会教她识字,现在她已经学会了千字文。但看赵括写的信,还是看不懂。这人啊,有没有心,一目了然。
    知道她不识字,还写这么文绉绉的信,这是在讽刺她是个乡巴佬吗?可她从始至终都只是一介乡巴佬,她不信赵括一个官三代情商会这么低,只是她并不重要罢了。
    荣国公嫡长子妾室的父亲,赵烁的亲外公,周大老爷去年自己给自己捐了个右承郎,每年得上缴朝廷十万两,拿不出那么多银子继续给他女儿周氏了。因为一直有周老爷的‘无私奉献’,这荣国公府日子过得十分滋润,各个大手大脚习惯了。
    赵括身为荣国公的嫡亲孙子,毛笔用的是青山狼毫,墨锭是顶级徽墨,砚台是由大师雕刻的,练字的纸都是价值一两银子十张的宣纸裁剪的,光是文房四宝一年都得不少银子。这还只是赵括一人的,还有其他子嗣的,荣国公一妻三妾,总共生了六个儿子,五个女儿。这六个儿子中有四个都结婚了,孙子有十来个,孙女都嫁出去两个了,长孙赵括都十八了,外孙也是一大串,根本认不完。
    荣国公府一家三代人,拉拉杂杂一百多人,还有各院的仆从丫鬟、婆子小厮等,一年的衣食住行仅靠府中的田地和铺子产出根本供应不起。
    难怪古代这么多贪官,不贪污怎么供应得起一家人?
    林香儿不想回荣国公府,但又不能一直赖着淑仪郡主,她还是荣国公大儿媳的义女,礼仪孝道也催促着她回去。
    刚到府门口,林香儿背着自己小小的行囊跟淑仪郡主道别。
    骑着马的赵烁见林香儿回来了,勒住缰绳骑马上前,马头都快怼到林香儿的脸上了。林香儿退后几步,环抱着双手,“赵烁,怎么是你?”
    赵烁咧起嘴巴,刺道:“不是我大哥失望了?”
    林香儿翻了个白眼,若是以前,一直沉浸在赵括英俊的面貌中或许还会失望,这去了一趟普济寺也想开了,英俊的男人天下多得很,赵括除了俊美一些也没其他优点。只有双向奔赴的才叫爱情,一个人的孤勇那只能叫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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