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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1章 蛮荒岛突现同族,呼保义纵火烧林

    “哥哥,荒岛之上,你我又无力气打猎,如何去寻食物?”

    张顺看着挂在起码七八丈高的椰子树上的青椰子,就是一阵眩晕。

    要是平时,他们直接砍树就行了,现在他们一个个五劳七伤的,又没有力气,也爬不上那么高啊!

    “说你笨你就不聪明,想想那些椰子因何在海中漂流?俗话说瓜熟蒂落,这些青绿的椰子必然是没熟的,熟透的便是那棕黄颜色,我们只去寻找那些落地的椰子就是了!”

    虽说“智多星”吴用也不太了解椰子是详细情况,但是他那颗聪明脑袋举一反三的想出了椰子的情况。

    “贤弟不愧‘智多星’名号,兄弟们,寻椰!”

    宋江挣扎着爬起来,站在地面上的感觉比在海上晕船好得太多了,现在他觉得虽然还是脚酸手软,但是却精神百倍了!

    于是乎,三人合力拖死狗一般拖着曹荣奔着岛上的椰林而去,果然在椰林里面发现了很多落在地上都椰子。

    “哈哈,虽说这岛不住知是何处,但是这椰子堪称岛之一宝!”

    宋江抓起一个椰子,砸在石头上,随即捧起椰子狂饮了起来。

    “这等植物,我在书籍上看到过,似乎并不是北方所有,是南方所有,琼州就有很多。”

    吴用说道。

    “此处如此炎热,难不成真的漂到了琼州?”

    张顺可是知道海南岛“天涯海角”之名声的,基本上是大宋朝最南端的领土了,那是流放犯人的地方,全是蛮族。

    “不可能,我们就是再票两个月也不可能到琼州啊!”

    吴用心说他们是在山东落水的,要是能漂到海南,那他们就快成水猴子了。

    毕竟,鲁滨逊都没漂这么远!

    “哎呦,贤弟,我这肚腹有一些……”

    狂喝了几个椰子的宋江忽然感觉到腹中一阵绞痛,一股便易瞬间涌上心头。

    “哥哥,这地方可没有厕筹啊,你可悠着点……”

    张顺刚说完,自己有感觉到了不对。

    “哎呦,这,这,这,来劲了!”

    说罢,张顺也追随宋江同去。

    “这不是中毒了吧……不对!”

    吴用也紧随其后,布了两人的后尘。

    原因很简单,到还真不是他们中毒了,而是因为他们短时间内引用了过量的椰子。

    椰子水含有大量椰子油,大量摄入后会滋润肠道,久而久之可能引起习惯性腹泻,腹泻会影响人体对营养物质的吸收,习惯性腹泻也会导致脱水。

    在海面上漂了这么长时间,几乎都没有喝过水的他们以为椰子可以尽可能的喝,结果,悲剧了……

    而曹荣比较幸运,因为这些天基本上就喝点鱼血和椰汁,所以肚子里没什么固形物,而且还在昏迷之中……

    待到三人排尽了腹中屎尿,互相搀扶着回到了海岸上时,却发现了一个情况。

    曹荣不见了!

    “咦?刚刚他明明在这里啊,难不成他自己醒了?”

    宋江看着沙滩上还留着曹荣刚刚躺过的痕迹,确认自己没找错地方。

    “不可能啊,就算是醒了,他这些天水米未进,也没力气走远啊……”

    吴用边说边看了看周围,确实是没有其他的脚印痕迹。

    “夜猫子扑了?黄猩子拖了?”

    “胡说八道,曹荣的身量,大虫才能扑了!”

    宋江给了胡说八道的张顺一巴掌,随即看出了端倪。

    他发现,在曹荣刚刚躺过的地方,有着一些痕迹。

    虽说很浅,但是大小和人的脚差不多,只不过没有脚趾的痕迹。

    很可能穿着鞋子。

    “怕不是岛上的人见到了曹荣,把他救走了?速速跟上去看看!”

    他们四个人在海上这些天堪称生死同命,尽管生存艰难,他们也没把曹荣扔下海去喂鱼,此刻宋江正要顺着痕迹去追,却被吴用拉住。

    “哥哥,我可是听说,这南方很多岛上的土着不服王化,甚至生吃活人啊,别是把曹荣……”

    “既如此,快去救人啊!”

    宋江皱起眉头。

    “哥哥,三个人,一把匕首,怎么救?”

    吴用一摊开手掌,现在他的铜链还在木筏上绑着,武器有且仅有一把匕首在张顺身上,他和宋江的战斗力拉胯,只有张顺一个战斗力,此刻还是半残状态。

    人家那边不知道是多少人,拼,也拼不过啊!

    “这……那也得救,总得跟过去看看,再附近寻找一下有无什么能当兵刃的东西!”

    宋江从旁边抄起一根树枝,吴用扯了一根藤条,张顺却看到了一棵树上结出来一堆“奇形怪状”的东西。

    “军师,此物像狼牙棒似的,你见过吗?”

    张顺引来了两人,但见那前方有一颗树,很是高大,上面结满了一颗颗模样骇人的果实。

    为什么呢?因为这种果实个个硕大,比起甜瓜不遑多让,黄绿色的色泽而且通体遍布着各种尖刺,看着像是一颗颗流星锤似的。

    “我这辈子也头一回见到这种东西,不过这东西能不能当流星锤用?”

    吴用突发奇想,张顺便连着藤蔓砍下来一个,握着藤蔓在手中甩了甩,一个有十一二斤左右,不算轻,倒是能当个小型流星锤用用。

    “这是个什么东西?也不知道能不能吃!”

    张顺看着这东西,发出感慨。

    “张顺兄弟,这个好办,你咬一口就知道了,我们俩不和你抢!”

    宋江此时张顺的眼神,比起看傻子也好不了多少。

    但宋江不知道,这东西还真能吃。

    这东西其实就是热带水果——菠萝蜜啊!

    菠萝蜜起源于印度高止山脉地区,唐代传入中国,在中国热还有东南亚带、亚热带地区的海南、广东、广西和云南、福建等地均有分布,以广东、海南两地栽培较多,琉球群岛上面有也是不足为奇的。

    于是乎,三人拿着简陋至极的装备踏上了寻找曹荣之路。

    顺着痕迹,他们一路走进了岛中,穿林打叶,直接走到了岛西侧的一处森林之中,最外面的森林非常茂密,挤进去很难,再走百余步,则豁然开朗。

    宋江他们出了林子,发现他们已经来到了这座岛屿的中央,正是那窝棚所在之地。

    而现在那座“建筑物”则是被很多赤身露体,浑身涂满了各种色彩的野人所包围。

    而在那座“建筑物”内部,也有着很多人手里拿着弓箭、长矛等武器防御,似乎一场大战要一触即发。

    吴用眼尖 他一下子就看出,那些寨子里面的长矛的矛头是铁质的,而且他们身上还穿着衣服。

    虽然说,这衣服也都是些不知名都各种兽皮缝制的,但是只要会冶铁,会穿衣服,而不是拿草裙做衣物,就能证明这些人是具备文明的。

    而且,吴用看到了一把直刃刀,形状看起来,有点相似于唐朝时期的唐刀样式。

    该地区进入文明时代较晚,大概隋唐年间依然是部落或地方酋长互相割据征伐的局面,其首领称按司,这是根据琉球语中央方言的アジ或アンジ的音译,与我朝西南边疆的土司地位相近。

    在11-12世纪之间开始的“御城时代”,冲绳本岛上开始正式使用铁器以及种植米麦,聚落中开始出现被称之为“大屋”、“按司”、“世之主”等的领主。这些“按司”修建的具有城防作用的石墙和栅栏,被称之为“御城”,这也是该时代的名称由来。

    而这个时间段,正是现在!

    在后世的琉球群岛的考古调查中,出土了大量属于御城时代的刀、铁箭头、矛头和铠甲,也证实了割据各地的按司们,利用御城作为据点,武装和动员支配地区内的民众作为军队与其他按司之间进行长期的兼并战争。

    他们现在这个阶段,应该是正在往统一国家迈进的过程之中。

    琉球国在其极盛期面积也只有3454平方千米,仅台湾岛的十分之一,大概相当于台东县的大小,比海口市稍大,是名副其实的蕞尔小国,其最大的岛屿是冲绳本岛,面积约1207平方千米,与崇明岛相仿,第二大的是奄美大岛,约712平方千米,比新加坡还小,人口最多时是28万6千多。

    虽然没有很大的土地,但是由于在中国和日本附近,受到文化辐射,他们也成立了国家,而不是像台湾岛一样,到了明末才有了大型部落雏形大肚王朝。

    琉球群岛早在距今三万二千年已经有先民在此地定居,经过琉球国,向中日朝贡,被日本吞并等朝代变迁。琉球群岛处于东北亚和东南亚之间,很久以前就是重要的贸易中转站,并从这些地区吸纳人口,近现代更是成为兵家必争的军事重地,相应也能带来人口和经济。

    眼看着一个身上穿着布制品衣物的人拿着那把明显是铁质的直刃刀,似乎是在进行着誓师和鼓舞的举动,具体说什么,宋江他们离得太远听不见。

    但是有一点可以确认,这些穿衣服用铁器的人,人数远比那些野蛮人少得多。

    “看来,好像是这些蛮人要攻打那些人的寨子!”

    张顺说道。

    “那寨子里就只有三五十人,可是那些蛮人有二百多,必输无疑啊!”

    吴用数了数野蛮人的人数,是当真不少啊!

    “上天相助!”

    “上天相助!”

    就在此刻,那寨子里面的人齐声喊了起来,直接震惊到了宋江三人。

    因为他们喊的是汉语!

    “他们是汉人!”

    “曹荣!”

    张顺也在人群里面找到了曹荣的身影,此时还处于昏迷状态的他已经被剥了个精光,然后给绑在了野蛮人军前的一根高杆上,下面站着两个手持石斧的高大蛮族人。

    而在下方,则是放着一个木制的,奇形怪状的神像类东西,估计是他们的部落图腾。

    宋江等人看明白了,估计这是把曹荣当成了那寨子里面的人,准备杀他祭旗呢!

    “这可如何是好?”

    宋江眼看着曹荣的生命就要进入倒计时了,额头上飞速冒起汗来。

    “哥哥,不如,放一把火……”

    吴用看着这附近的情况,附近森林是分片的,中间是空地,那寨子那里没有植物,而其他的森林则是在另一边的海岸上。

    也就是说,引燃了这一片森林,也不会导致全岛大火,大家玉石俱焚。

    “确实没什么好办法啊,张顺兄弟,速速生火!”

    几人立刻弄来了些干了的椰绒、棕榈叶等物,用石头碰出火星来,引燃了火把,然后在树林之中四下放起火来。

    没到一会儿,大火就烧起来了,宋江等人立刻撤退到一旁的山坡上,居高临下观看,树林里升起黑烟滚滚,那些围攻寨子的野人们在看到了林子里升起了黑烟,明显是着火了,也都慌乱了起来。

    由于火势较大,所以很快就烧了过去,而那些野人见到了大火,也是全部逃向了相反方向,犹如惊弓之鸟。

    水火无情,这一点就算是未开化的野人也是知道的。

    而那个寨子里面的人对这突然烧起来的林中之火也是非常差异,在野人们四散奔逃之后,他们也是都出了那个寨子,寻思向岛屿西方躲避而去。

    “走,弟兄们,先去他们的寨子看看!”

    宋江估计再有半个时辰,那片林子里面的火也就该熄灭了,到时候过去应该没有危险。

    “哥哥,不去找他们吗?”

    张顺问道。

    “你想想,这些人既然能说汉话,自然是汉人,他们那寨子里保不齐能有一些兵器和食物,我们先填饱肚子,拿点防身器具再去不迟!”

    宋江非常鸡贼的说道,要是还在中原,他对于这种不告而取的行为一定是嗤之以鼻,深恶痛绝的,但是他现在已经沦落到和野人抢饭吃的地步了,他也就顾不上这么多了。

    所谓道德,在生存面前,那就是非常不值一提的东西,对于人来说,大部分人最为看中的 莫过于“活着”二字。

    至于是怎么活着,这个底线则是可以不断的下调的,只要能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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