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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番外之相识

    叶冰裳回到房内,将画取出。
    “红凝,出来吧!”
    一阵清风吹过,那个身穿孝服的白衣女子便出现在房中。
    “你真的有办法帮我压制画中的邪念,让我重获自由?”红凝问。
    “自然可以,我说到做到。”叶冰裳肯定地说。
    “为什么帮我?”
    “我想知道,王迎之和陈锦衣的故事。”
    “为何?你已经知道这一切是迎之所为,便已足够,他也失去了一切权势地位,不足为惧,就让他好好活着不行吗?”
    “你错了,我只是对两人的故事好奇,若是有机会,便将两人的故事写出来。当然,我也有私心,想要更了解右相这个人,万一以后他再使坏,我也好知道他会出什么阴谋。
    我不相信他会变好,一个人拥有超群的智商,即便没有权势地位,也可以做很多坏事。我只是未雨绸缪而已。”
    “你放心,等我可以脱离这画,我会带他回墨河,终身不出芙蓉谷。作为报答,我将他们的故事告诉你。”
    “洗耳恭听!”
    红凝垂下眼帘,在烛光中慢慢讲述着王迎之与陈锦衣的半生纠葛。
    我本是生长在墨河一带的芙蓉花灵,以吸收着日月精华和山间的灵气修行。日子过得自由自在。
    可是有一天,一个孩子闯进了我居住的山谷,他浑身是血,伤痕累累,身后还有追兵。
    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冒着暴露身份的危险,护住了那个孩子。
    给他治好了伤,送他离开了山谷,还将他托付给了一个善良的夫子。
    那位夫子乃书院的院长,见他聪明伶俐,便将他收为弟子,要传授学问给他。
    见他已有依靠,我便回到山谷中,只是偶尔会下山,看看那孩子生活得怎么样,顺便听听学院有没有作出新的诗词。
    这是我在人间唯一的爱好!
    我不想沾染尘世中的烟火,便靠着这些诗词感悟人生,提高自己的心境。
    那孩子学问越来越好,我心里也很安慰,过了几年,他便上京赶考了,听夫子说,他考上了状元。
    以前我总是喊他小孩小孩的,那一刻我才知道,他的大名叫:王迎之!
    我替他感到高兴,他终于可以实现自己的理想,成为了大官。
    我原以为以后再也见不到了,还在为以后听不到他所作的诗词而感到伤心。他的诗词给我的感触最深,对心境的修炼效果最好。
    谁知,考上状元后,他特地回了墨河,来到我的山谷中,问我是否愿意跟他一起去往盛京。
    我不想去,可他跟我说,盛京的才子多,诗词也多,还有很多比他更有才的人。
    我心动了,抵挡不住诱惑,便答应了他。
    来到盛京,我知道他没骗我,这里繁华似锦,才子众多,我很开心。
    可后来我听了很多人的诗词,却没有一个能够比得上他。
    这样的盛京让我有些失望,这里奢靡污浊的空气也比不上墨河,我有些想念自己的山谷了。
    我想回家!
    迎之这孩子也知道我不喜欢盛京,那段时日常常夜不归宿,有了新的诗词才会跑来找我,我知道他舍不得我走,害怕我会跟他道别。
    我想着,算了!人类的生命就那么短短几十年,陪陪他又如何。
    于是便留了下来。
    有一天,他兴冲冲地从外面跑回来,手里拿着一首诗,说是一个饱读诗书,才华横溢的人所作,我一定会喜欢的。
    我从来没有见他如此真诚实意地称赞一个人,想必确实是有才之人,便拿过了那首诗。
    那是一首芙蓉诗,道尽了一个像芙蓉般娇艳的女子,她那坚强却又不能自主的一生,我被诗中的情感所感动,竟流下了花灵之泪。
    这是我作为花灵,第一次流眼泪。
    我的修为心境也因此晋升了一个境界。
    当我从入定中醒过来时,我才知道,那人叫陈锦衣。
    锦衣,这名字真好听!
    我以为,做出这种诗词的人,应当是一个历经风霜,仍满怀乐观浪漫的儒雅诗人。
    直到,我见到了那个叫陈锦衣的少年,那俊美的样貌,让我这个花灵也为之失色。
    并非我容貌不及他,而是他周身清冽孤傲的气质,不似人间少年,而是天上谪仙。
    我很好奇,王迎之这臭小子如何能结识如此气质不凡的少年。
    迎之年少动荡,早早就经历了人生的黑暗,喜欢用嬉皮笑脸来掩饰自己,其实内心是个害怕孤独的小孩子。
    而陈锦衣,一副大家子弟的样子,清高冷傲,不喜与他人亲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跟嬉皮笑脸,平日里没个正形的迎之成为好友?
    我真的很好奇,追问了他许久,他才告诉我。
    原来陈锦衣是上一届的探花,原本有状元之才,却因为身份是庶子,而朝中也无人脉,错失了状元之位。
    入朝为官后,也因为性格屡屡受到刁难排斥,被分配到礼监部做司空,管礼仪、祭祀等事宜。
    因为样貌出众,雌雄不辩,常常遭人讥讽侮辱。
    他在一次宴会上遭到调戏,被迎之遇见,便将这官员揍了一顿,并推进了花湖。
    两人这才有了交集。
    可即便有了这相助之恩,他仍不喜欢迎之的混子性格,对他态度冷淡,迎之便以芙蓉花为题,让他做诗一首,作为报答。
    陈锦衣痛快答应了,所以才有了这样一首诗。
    后来,他们真正成为朋友,始于一场混乱的绑架案。
    那时的盛京常有年少貌美的女子失踪,其身份有商户之女、平民百姓,到了后来甚至祸及官家女子。
    民间怨声极大,朝廷勒令刑部尽快破案,刑部为了找个替死鬼,便将不受重视的迎之推到了前面,让他负责这起案子。
    迎之临危受命,研究了好几个通宵,才找出关键的线索。
    他们布局了好几天,准备收网捉人,我担心迎之的安危,也悄悄跟了上去。
    事情很顺利,他们蹲到了这伙胆大妄为的人贩子,并且瓮中捉鳖,将他们捉住了。
    只是,他们的头领逃脱了,迎之不顾自己安危,独身一人去追击,我跟在他的后面,准备在他危险之时出手相助。
    可谁知,这逃犯却出了城外,进了城郊一家大户的庭园。
    迎之看到宅子的牌匾后,犹豫徘徊了半天,我正奇怪之时,他却翻墙进了院子。
    后来,我看到逃犯向当朝宰相的二公子汇报,才明白迎之为何在外面徘徊不前。因为此案一旦涉及朝廷命官,可能危及自身性命。
    那时的迎之虽然惜命,但也是个很有正义感的少年,他不顾自身安危,准备追究到底。
    幸好,幸好迎之进了院子。
    我们在这里看到被下了迷药,差点惨遭侵犯的陈锦衣。
    若不是逃犯的打断,他已经清白不在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那个清绝孤傲的人眼里露出的绝望,那一刻,我突然心生戾气,想把那个肥头大耳的二公子给砍了。
    可没等我动手,迎之便将他们二人打晕,还将二公子那丑陋的东西给一刀切了。
    后来他把逃犯给杀了,将现场伪造成逃犯刺杀未遂被反杀的样子。
    最后,他怜惜地将陈锦衣的衣衫穿好,抱着他离开了这个地方。
    第二天,他们便听说了二公子身死的消息。
    那是我做的,是我将昏迷中的二公子一脚踢向逃犯的刀尖,穿胸而死。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
    可我却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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