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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安南

    囚人的屋子里比较暗,而且只有外间燃着炉子,宋春临一进去就发现里面的空气比较闷,于是制止了身后人的关门动作。

    “里面空气不好,门开着透透气。”顾逢月吩咐了下去,那人便直接将房门大敞,自己则守在门口没进去。

    外间没有人,两人走进里间,发现里间的空气更闷,宋春临皱着眉头,走过去将窗户给打开了,里间的人看见他开窗,只是有些不悦,但碍于对方身份高他们一头,只得按下心中不喜,没有说话。

    宋春临转过身解释:“燃着炉子的房间最好不要把门窗关死,否则人在这样的屋子里待久了,会因为吸入太多的烟气而窒息死亡的。”

    屋里的人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虽然对这说法嗤之以鼻,但对方终归是一片好意,因此再不喜,也非常礼貌的同宋春临道谢。

    宋春临不置可否,转而看向屋子里面被绑在椅子上的人,顾逢月走上前,那人蓬头垢面,嘴里塞着口枷,手脚都被特制的铁环紧紧扣死在椅子上,许是冷的,这人皮肤青紫,手关节处却红肿得像萝卜一样。

    宋春临的精神力在此人身上游走一圈,发现这人似乎是一心求死,身上半点生机也无,若是他们再晚来几天,这人估计真的活不了了。

    “喂他点水,别真的死了。”顾逢月朝宋春临道。

    身后一直守着的人此时出声了:“他不喝水,一拿下口枷就会咬舌,我们都是直接拿喂药用的勺子灌进去的。”

    宋春临不知道喂药的勺子是啥样,于是让那人拿来,结果见那人拿了一个长长的弯曲的漏斗。

    漏斗不大,但尾巴很长,刚好能塞进人的喉咙里面,这是专门给喂不进药的人准备的,眼下这个人嘴里塞着口枷,嘴巴合不拢,也咬不到舌头,漏斗的尾巴更是只能塞进去一小截。

    不过一小截也够用了,这些人平日里就给他喂点米汤喝,饿不死就成。

    宋春临让人把漏斗塞进去,然后他就掏出了自己的水袋,朝着那漏斗倒了一点进去。

    看守的人见他只倒了不到一口的量,嘴角止不住的抽搐,看来他想多了,这小孩怎么看也不像是个心善的主儿。

    宋春临确实不是个心善的主儿,他的善良具体还得看对象,比如眼前这个,宋春临给他喂的灵泉水只有一口,恰恰能吊住他一口气,让他死不成罢了。

    灵泉水下肚,那人明显感觉到有些不一样了,但又说不上哪里不一样。

    宋春临站在他面前,朝他笑了笑,精神力暗示已经在无声无息间印在他的脑海里,宋春临示意那人解开束缚,那个禁军下意识看向顾逢月,顾逢月也朝他点点头。

    “解开吧,他现在死不了。”

    禁军心里还带着点狐疑,但对顾逢月的命令不敢违抗,于是麻溜地将人给解绑了,然后他便看见惊奇的一幕。

    之前一放开就寻死觅活的人,这回居然安安静静的坐在椅子上,别说寻死了,便是多余的动作也没有。

    这还真是奇了怪了,禁军心下纳闷,但表面却什么也没问,只眼神一直在三个人身上轮番停留。

    顾逢月带着宋春临后退一步,这才开口审问。

    “听说你是安南贵族,怎么安南是没有人可用了,还派个贵族过来?”

    对方冷哼一声,他现在好像完全没意识到自己似乎没那么想死了,只是对于宋春临的询问,有些不屑一顾。

    “你们汉人诡计多端,我不同你们说话。”

    嘿,还诡计多端,宋春临直接翻了一个白眼。

    “你们这次派来的人都被我们给抓住了,哈哈哈,没想到吧,你要是老实交代呢,我们就给你留条小命,让你那个谁来着?”

    “叔父。”

    “哦哦,叔父,拿钱赎人。”

    “你们汉人不守信,我不信你。”

    “不是,你是被谁骗了,就一杆子打翻一船的人,谁告诉你我不守信的,你才不守信呢,你个小偷还想跟我们谈诚信?”

    见宋春临骂他小偷,那人涨红了脸反驳:“什么小偷,不过弄了你们点粮种罢了,你们这边的粮种这么金贵,还不准我们买卖吗?”

    “金贵,可金贵了呢,亩产达上千斤的粮种,可不金贵吗?你们那边我想想,唉,不会还是以捕鱼为主食吧?”

    这话似乎戳到了他的痛处,对方一跃而起,正欲抓向宋春临,又被顾逢月眼疾手快的一脚踹翻在地,久久没有缓过来。

    站着的三人冷眼旁观,并没有扶他起来的意思,等他自己缓过来了,才抚着方才被踹到的胸口,眼神怨毒的瞪着三人。

    “你们汉人满口仁义道德,背地里却把救命的粮种藏着掖着,可怜我安南百姓,食不果腹,饿死病死,好不容易得到这一线生机,也要被你们夺走,我不甘心!你们汉人,就是我们安南的死敌,我叔父不会放过你们的!”

    周围三人听完顿时皱起了眉头,顾逢月更是不赞同的摇了摇头。

    “你们安南百姓食不果腹又不是我大景人所为,你说我们夺走你们的一线生机,此话更是可笑至极,这世上并不是谁可怜谁就有理的,你们的百姓没有饭吃,就要来抢我们大景的粮种,现在还要倒打一耙,颠倒是非黑白,怎么,你当强盗还有理了?”

    “呵,强盗?你情我愿的买卖,怎么就是强盗了,不过是高产一些的种子罢了,怎么他能卖,我们就不能买吗?”

    宋春临气炸了:“屁的买卖,种子就我一家在种,你说说谁卖给你的?说不出来吧?还你情我愿,我怎么不知道销赃还能被扭曲成正当买卖了。”

    “还有,你们国家的百姓没有粮食吃,那就是你们国家的领导人无能,他不能带领自己的子民过好日子,凭什么还要把锅甩到我们身上?再说了,你们分明知道那粮种关乎国运,现在偷走的,就是窃取国运,这罪过让你们千刀万剐都不为过,还死敌,你确定你们能真的能打得过我们大景的军队吗?”

    “若说方才我还对你们的百姓抱有些许同情,但现在,我只能说你们活该挨饿,有你这种不自量力的贵族去统治国家,他们拥有什么样的下场,那都是自找的。”

    地上的人被顾逢月跟宋春临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堵得说不出话来。

    宋春临甚至还在最后补了一刀:“怨天怨地就是不怨自己,我说你们能不能多从自己身上找找问题啊,别一出事就知道甩锅,怪丢人的。”

    身后的禁军表情凝重,心想以后一定不要招惹这两位活祖宗,瞅这嘴皮子利索的,自己吵架肯定吵不赢,搞不好还会气死自己,瞧地上这位,不就快要被气得喘不上气了吗?

    但是过了一会,三人发现这人好像是真的喘不上气了……

    “气死了?”

    宋春临不确定道,他同顾逢月对视一眼,宋春临立刻操控异能,精神力化作一股尖锐的能量,直接刺向对方的精神海,在精神海里得到自己想要的讯息以后,宋春临没有直接摧毁对方的精神海,因为这个人还有用,他只是把他的精神海捅了一个大洞。

    因为这个人没有精神力,精神海的洞对他的影响不算大,也不会危及生命,但能够让他时而清醒,时而糊涂,简单来说,就是疯了。

    一个疯子,即使被救回去了,也是弃子一枚,毫无威胁力。

    弄好一切以后,顾逢月跟那禁军吩咐:“此人我们已经审问完了,你们小心看管,我们进城的时候曾遇见一队收粮的商人,他们行迹可疑,应该是来救他的。”

    禁军神色一凛,示意知道了,表示自己会加派人手,争取将那些人一网打尽。

    另一边的街上,来救人的安南高手们还在街上游荡,他们跟一些小商贩们看似是在话家常,实际上都是在收集信息。

    不得不说这些人的效率还算挺高的,一个上午的时间过去,他们已经总结出他们要救的人并不在府衙大牢里。

    “公子性子执拗,为了不被问出什么,他定然会寻死,这些汉人估计也发现公子身份不简单,轻易不会让公子死掉。”

    “府衙周围的民居不太可能,那一带住着的基本都是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东南角这条街也不像,这里是商贾居多,来来往往人多眼杂,不适合。”

    “西北角也不行,都是贫民窟,房子小不说还破,藏身此处容易被攻破。”

    “那便只剩这里,坪洲府靠东北角的这一带,这里的居民都是良民,家里小有资产,屋舍不大,但都很坚固,而且这边的街道似乎更四通八达一些,只要选好位置,进可攻,退可守,那咱们的胜算便少了几成。”

    为首的人一脸沉思,过了许久,才缓缓指着东北角这一带的民居:“就这里,这里应当是最适合藏身的地方,汉人不是都说大隐隐于市吗?你们看这条街,是不是可以直接到府衙的后门。”

    几人凑过去一看,还真是。

    “那便是这里了,民居不好打听消息,我等需要小心行事。”

    “明白。”

    宋春临还不知道这些人已经确定了藏人的范围,他跟顾逢月办完了事情,正牵着手在大街上溜达,两人办事速度比想象的要快一些,所以打算找个小饭馆吃个午饭便往回赶了。

    坪洲府的百姓看起来确实很喜欢土豆红薯,两人随意找的一见看上去干净的小饭馆,招牌菜居然是土豆炖肉。

    “嘿,这土豆在咱这边可是遍地开花啊,产量还高,全当粮食吃也吃不完,这不,好多人琢磨着当菜吃,客官您问的这个土豆炖肉是这边最常见的做法了,客官您来上一份不?”

    顾逢月听他介绍的头头是道,于是让小二看着上一份。

    “一份土豆炖肉,来个素菜再加个汤,有米饭吗?我家这位弟弟不爱吃饼子。”

    “有的、有的,汤的话您看鸡蛋萝卜汤行吗?厨房今天买到了特别新鲜的萝卜,可甜了。”

    顾逢月觉得还行,小二便风风火火去厨下点菜去了,宋春临转着小脑袋到处看了一下,发现土豆炖肉果然是这边的招牌菜,几乎每桌都点了一份,那大块的肉跟土豆炖在一起,店家似乎还往里放了自己特制的酱料,不光色泽诱人,空气里的味道更是让人闻到了便食指大动。

    正是午饭的时间,小饭馆里热闹得很,不多时就坐满了人,安南的一行人来到的时候就被直接领着去楼上包厢去了。

    宋春临这才发现这小饭馆居然还有二楼,而更神奇的是,那些安南来的人居然也在同一家饭馆用饭。

    宋春临朝着顾逢月眨眨眼睛:“巧了这不是。”

    顾逢月没多说什么,只是等饭菜上来以后,殷勤地替宋春临布菜。

    “尝尝,看看跟婶子做的有什么不一样。”顾逢月夹了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放进宋春临碗里,那肉浓油赤酱的颜色,五花三层选得非常好,炖煮的时间也够久,咬一口肥肉就跟果冻似的,吸溜一下就进去了。

    “唔,这个酱好吃,猪五花肥而不腻,好吃。”

    低头再吃一口炖得绵软的土豆,土豆吸饱了肉的香味,都不用他嚼,嘴巴一抿就在嘴里化成了泥,细腻的土豆泥里也透着丝丝酱香,比肉都好吃。

    顾逢月笑着替他盛了一碗汤,鸡蛋煎得两面金黄,萝卜丝切得很细,汤被煮成奶白色,里面放了切碎的芫荽,这卖相就挺有食欲的。

    “这个季节的萝卜就是最好吃的,你尝尝。”

    “好喝。”宋春临喝了一口汤,汤头很鲜甜,这个年代明明没有味精,但聪明的劳动人民却很懂得怎样使用简单的材料,制造出鲜美的味道。

    桌上唯一的一碟素菜是炒菘菜,也就是清炒大白菜,跟萝卜一样,这个季节的白菜也正是好吃的时候,尤其最近刚刚才下过雪,被雪打过的白菜更好吃了,宋春临连着夹了好几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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