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西隆雪山

    新晋封邑贵族、手握多项专利、名下产业众多日进斗金、本人还是个年轻美貌的未婚小姐……

    如此众多的利益,有人哪怕只有一样都会让人追捧,何况是集所有美好条件于一身的林德伯格小姐。

    娶了她之后,直接一辈子不用发愁了。

    至于这位小姐传闻中身体不大好,这不是更好了吗?

    那些外在的交际和生意,完全可以由丈夫全权代理,结婚后妻子可以在家插插花读读书,过上什么都不用操心的好日子呀!

    尽管聪明人不少,但终究被利益冲昏头脑、或者自以为能够在众多追求者中脱颖而出的人太多了,自命不凡的人从来不会觉得自己出手会失败。

    只不过一个病恹恹的小姐而已,几乎在社交界没怎么出现过,最多不过早慧了些,怎么能够抵挡住年轻男子如火如荼的爱情攻势呢?

    怀抱着这个想法的人,基本上没有第二次见到林青鹿的机会。

    尤其当女王不知道怎么,想要做月老给她和古斯塔夫伯爵牵红线的事情,让人敬谢不敏。

    虽然和这位伯爵是熟人,但不至于要和他成立家庭,建立婚姻关系。

    林青鹿对这位成熟稳重的伯爵没有什么意见,但是也没有什么男女之情,所以一觉察出苗头,就飞快逃离了是非之地。

    当事人连夜就跑路到了雪山。

    这里是她的封地之一嘛。

    虽然已经快到冬天了,但隆美尔小镇仍旧十分热闹。

    因为新封主带来了很多据说拥有高科技的建筑队伍,可以迅速建设好度假庄园。镇民们虽然忙着收集过冬物资,但是时不时还留心着山上的情况。

    雪山庄园自然是看不见的,但是源源不断的建筑材料运输车队送了大量物资过来,大家都是心里有数的人,不禁咋舌新封主是个有钱人。

    光是运输人员就给小镇搞得热热闹闹的,大大带动了镇上面包店和酒馆的生意,至于山庄能不能建好,管它呢,有钱人们总是爱折腾。

    有钱人·林青鹿这次过来没有带太多人,实际上这边有现成的建筑,只不过太残破了,一直没有人修整过。

    在这里的基础上稍加整理就可以建造结实的屋子了。

    山里有的是木头,烧火也不是问题。

    傀儡建筑队直接在空间建设好恶劣环境适应屋,然后整理好地基,挪出来放在上面就可以完美贴合了。

    室内的床类似火炕,晚上十分暖和。

    她居住的主屋很快就好了,之后运来的材料可以堆在那里慢慢建设,以傀儡们的速度,半个月也差不多了。

    雪山的名字叫做西隆雪山,是连绵不绝的一个山脉,另外一个方向的东隆雪山是另一个地主的产业,那边已经拥有很多度假小屋,据说都是地主萨克斯顿·列文先生的。

    每年都有不少贵族来那边度假,滑雪,享受静谧的时光。

    西隆雪山这边就惨淡一点,因为山势太高,则陡峭不平,滑雪很容易出危险,但是这边的毛皮产业比较发达一些,出产的狼皮狐狸皮都是白色居多,在市场上非常受欢迎。

    林青鹿来这边的第一天就玩疯了。

    滑雪和翼装飞行都太有趣了,梅格也难得放开管家的事情,陪着主人好好玩了一场。

    她们俩一个能力高超,一个计算力强,无论是什么风向都能有惊无险地享受,这是真正是速度与激情,比起坐在宴会上无所事事强多了。

    风、雪,还有山间的松柏与努力生存的动物,都比人类之间没营养的寒暄和试探要可爱多了。

    在山间玩耍的时候,林青鹿还无意中在山间看到了温泉,这真是一个大惊喜了。

    主仆二人亲自动手,建了坚固的木屋,时不时就来这边泡泡汤,感觉十分享受。

    仆人们无法理解主人的情趣,但是跟过来都是心腹之人,在注意到雇主很健康,没有感染风寒,反而被温泉滋润的肌肤红润有光泽之后,也都放下了心。

    山上的温泉不少,但是林青鹿找到的是最大也是在最高处的,估计除了传说中的雪人,很少有动物能够上去。

    反而是一些小池子,容量小,温度也高,必须引散到几个新池子里中和一下,才适合浸泡。

    山上的庄园准备了很多东西,足够主仆十几人过上两三个冬天,但是一些新鲜的食物还是需要下山购买。

    比如新鲜的牛奶和鸡蛋什么的。

    距离第一场雪的到来还有一段时间,山下的隆美尔小镇很忙碌。

    酒馆的伊撒尔老板有点发愁,因为前段时间不断有运输的队伍过来,店里的酒消耗很快,现在的库存可能不够冬日的消耗了。

    要是派人前去别处购买,恐怕不一定能够买到那么多。

    不过过冬之前大赚一笔也是不错的,感谢新封主,希望他们这个小镇的平静生活不要被打乱。

    东隆雪山那边的萨克斯顿·列文先生,谁不说是一位精明的生意人,居然靠着冬季狩猎和度假小屋,就把那边的奥利文小镇给兴旺起来了。

    说起来谁不羡慕?

    但是隆美尔小镇也不错,只要封主不要突发奇想,这里实在不适合度假,山高雪深,稍不注意可能引发野兽围镇呢。

    毕竟这边既然是以皮毛贸易闻名,那各种野兽是真的多。

    “伊撒尔,我来给你介绍一个大主顾!”

    镇上的治安官笑容满面的打招呼,带着人走进暖烘烘带着酒臭味和汗渍味道的酒馆里。

    伊撒尔连忙放下手里擦不完的酒杯,迎上来就看到一位浑身包的严严实实,但是仍旧能够看出绝色的女士……或者说,一位小姐。

    “伊撒尔先生,听说您这边有猎人会在这里寄卖毛皮,不知道还有没有存货?”

    酒馆的主人眯着眼打量着顾客,她身上的皮毛也不是便宜货,是上好的黑色熊皮,制作手艺很不错,价值不菲。

    “当然,我这里的皮货还有不少,硝制手艺出自老蒂姆之手,品质没的说。”

    就是不知道客人要多少。

    “我要看看实物,只要品质好,可以都收了。”

    好大的口气。

    伊撒尔哼笑一声,叫帮工小蒂姆去拿样品。

    他是老蒂姆的儿子,闲着没事就会来酒馆帮忙。

    结果这位看上去娇滴滴的客人竟然真的豪阔,看完那些白熊皮白狐狸皮和白狼皮就全要了,清空了店里的皮货库存。

    这真的是一位大主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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