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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7章 学会享受快乐生活

    李志国来之前,从没想过有一天还能过上电视剧里头那样的生活。

    他毫不怀疑,如果他愿意,小可立刻就能给他买只鸟儿整个笼子让他提着遛弯去。

    在老家,他和妻子每天宅在家里,处处省吃俭用,洗脸的水都要留着洗手,一直到脏了再倒进桶里留着冲厕所。

    每天两个人大部分时间都扑在门前院后的菜地上,一年四季勤勤恳恳耕耘、播种、日日浇水施肥,精心打理一直到采摘收获,天天月月年年如此。

    除了青黄不接的季节外,其他时候都很忙。

    黄瓜、豆角要搭架子,有专门的竹棍卖,他们舍不得买,自己去乡下老宅山上砍细枝条或竹棍,砍下来还要自己削,手被毛刺扎出很多小伤口。

    用上两三年木棍也差不多烂了,又重新去砍。

    他们的活总是干不完。

    他们夫妻俩双方弟妹多,侄甥就更多。县城里喜欢讲排场,家里一点小事都要办个宴席热闹一下,除了结婚、小儿满月,周岁宴、生日宴、老人去世、乔迁宴、升迁宴、谢师宴,应有尽有。

    就差离婚不摆酒了。

    最可怕的是生日宴,每十年一次,从周岁、10岁、20岁、30岁......一直到老。

    李小可原以为全国各地都是这样的习俗,来到大城市后才发现,城市里不这样。

    收到邀请,大多都只是电话邀请,04年县城里不说家家户户都装了电话,也差不多了。有一部分人已经用上了手机,赶潮流,是县城里人们热衷于做的事儿。手机,代表的是面子。

    夫妻俩就得商量着送多少钱好。

    只是这份子钱,不止是要送,还一个赛一个地攀比着,越送越大。送的越大心里就越是琢磨自己得办个什么宴席,来捞回本钱,这也就导致办席的越来越频繁。

    除此,还有生病要上门去探望的,和过去工作时收了人家的份子钱现在要还礼的。

    总之,数不胜数。

    李志国老俩口的退休金不说一半,至少有三分之一是进了别人的口袋。

    但他们还不能不去,都是双方的至亲。

    一个月一千多块钱的退休金,送上两个礼,这个月就得勒紧裤腰带。

    平时家里少有外人来,葛丽萍每个月来一两回,算是来得最多的。

    李小珍倒是来得勤快,差不多隔天就回来,有的时候还天天来。

    李小勇一个月也来不了一回,来了就叫穷,细数孩子这呀那呀的各项开支,老俩口心疼孙子,还得补贴他们一些。

    李小珍骨子里怕父亲,她脾气也很大,她敢和葛女士吵翻天,但是在父亲面前,大声说话都不敢。

    阳阳在上学,刘四喜上班,她每天一个人在家。每天借着上街买菜的空,就来娘家看看。整个县城只有一个大菜场,非常大,里面的品种也相当多,这个菜场有几十年的历史了。

    以前县城很小,菜场算是集中的闹市区,随着县城慢慢的扩大,盖的楼房也越来越多,慢慢的在居民密集区也就出现了很多卖菜的小摊位。

    作为老本地人,那还是只喜欢去大菜场买菜的,毕竟那些小摊位上的菜品种太少,也没那么新鲜。

    李小珍除了脾气大,孝心也是有的。

    去菜场买菜,经常会给自己的老父母捎上一份。当然,买的都是李志国他们没有种的菜,比如豆米、豆腐、蘑菇这些。

    来了也不会打空手回去,院里种的菜,有啥摘点啥。

    李志国种的菜,产量都很高,他们老俩口吃不了多少,大部分都是给了李小珍,也只有她过来拿,碰上哪天李小勇过来,那天摘的菜就全部让他带回去。

    李小珍也是会持家的,就刘四喜一个人拿工资,她不节俭不行。

    她也不挑嘴,父母给她的黄瓜,一个夏天至少吃了两百多条,都是那种一条就有一斤的胖黄瓜,她嘴上也笑说吃腻了,但还是会带走。

    每一种菜成熟时,她们一家都跟着吃到吐。

    冬瓜一条几十斤,她吭哧吭哧往家里搬,她家住六楼没有电梯,大夏天的爬一身巨汗。身上被冬瓜上的毛蜇得又红又痒,以前的绿皮冬瓜,毛都好长。

    李小珍是个能吃苦过日子的好女人。如果她有个温柔的好妈妈,给她带个好头,她会成为丈夫喜欢的妻子。

    她每次过来,葛女士在干啥她就跟着干啥,她喜欢和葛女士蹲在一起干活(一般都是择菜或洗菜),嘴里也不闲着,吐槽着她婆家的几个大姑子大伯哥家的事情,然后母女俩同仇敌忾,用语言攻击着那些人。

    这些家长里短李志国不喜欢听,在他看来,无非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他也阻止不了这母女俩说这些事的热情。

    说起来,自从退休后,他就和这个世界与世隔绝了一般。

    每天在他耳边喋喋不休的只有妻子,听得久了,有时候也会被她的情绪所影响。

    这一个多月,是他过得最轻松、最享受的一段时光,每天遇见不同的人,和认识的老头子们聊聊天。

    文彬一家经常过来探望他们,睿睿那孩子教养得很好,从不在屋子里乱写乱画,更不会在地上撒泼,还特别有礼貌,一口一个“爷爷”地喊他,家里有什么好吃的还会特意留着,要带给爷爷和姑姑吃。

    京市的孩子,果然和小县城里养大的孩子不同,他心里想。

    认知决定高度。

    子刚每天下班过来吃晚饭,一口一个“干爸”叫得亲热,吃完饭还会陪他聊上一两个小时,难怪小可说她太婆喜欢子刚,这个男孩子,确实招长辈喜欢。

    子刚很活泼,也很会察言观色,哪怕说得再起劲的事儿,见到他端起茶杯慢慢喝水,立刻就会换了话题,他有时候也很惊讶这个年轻人的洞察力如此敏锐。

    可惜了啊。

    不过,能做姐弟也是一世的缘份,也更长久、更稳定。

    就这样吧,他老了,也没什么能力了。

    李小可不知道父亲心里想的这些,她只管每天吃好、喝好。

    父亲从公园遛弯回来,会笑着问她:“今天又吃什么好吃的?”

    她就像个小女孩一样,掰着手指头一个个数着:“今天有松鼠桂鱼、有老母鸡炖猪肚汤、有糖醋里脊、有白灼菜心、还有清炒平菇。”

    父女俩说的都是晚餐,因为叶子刚只有晚上回来吃饭,他们中午就吃简单些,晚上弄丰盛点。

    李志国听了就背着手,笑呵呵地说:“不错不错,今天中午我得少吃点,留着肚子晚饭多吃点。”

    李小可就也笑了,日子平淡中有点小温馨,这是她曾经羡慕和渴望的家庭生活。

    “你把伙食准备得这么好,子刚每天下班就往咱这里冲,我怕他都没心思去谈恋爱了。”李志国开了句玩笑。

    “爸,这你就放心好了。自从他成为我弟弟后,每天找他表白的姑娘,都排着长队呢!”

    “是吗?那不跟选妃一样?”李志国乐了。

    “......”李小可笑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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