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中人

    南城八月,立秋已过,暑意尚存,倾城日光直照在耸立着的高大居民楼间,下午,这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气温徘徊在35℃左右,楼上楼下邻居家的空调外机闷响着,平添聒噪。

    阳光长了脚似的,一步一步缓缓挪动,逐渐爬到沙发上午睡的女人小腿上。

    闻晏穿条浅绿色的睡裙,阖眼侧卧着,在沙发上睡得安稳,一头乌黑长发披散下来,是柔波里飘摇交横的藻荇,衬得她整个人花木般清新。

    闻晏是被一阵手机铃声吵醒的。

    她闭着眼睛摸索了两下,将手机抓到手里,有气无力地“喂?”了一声。

    “晏晏,你东西收拾好了吗?我来帮你搬家了!”

    电话那头的沈成欢问她。

    沈成欢说话时,闻晏听到了一声清晰的“叮”,电梯到达的声音,果然,沈成欢紧跟着的下一句就是:“不说了,我上电梯了,最多三分钟,到你家门口,记得给我开门啊。”

    说完,沈成欢挂了电话。

    这下倒是不好继续睡了。

    闻晏打了个哈欠,坐起身来。

    客厅的地上堆着整理好的大包小包,价格不菲的衣服鞋子被主人胡乱塞进袋子里,扫地机器人歇在一边,闻晏揉着眼睛,拖着步子,绕过障碍物,从客厅踱到大门边,半倚着玄关墙壁,在敲门声响起的第一时间,开了门。

    “热死我了!今天这什么破天气啊,就走了五分钟,我都快熟了!”门一打开,沈成欢快步走了进来,手里拿着的名牌手袋随手往鞋柜上一搁,气喘吁吁地嚷着,“不行,我得歇会儿再帮你搬东西,外面热得都可以煎鸡蛋了,这边有电梯还好一点,到那边去了还得爬楼梯,五楼啊,那不得累死我!”

    “你先坐会儿啊,我东西还没收完,”见沈成欢满头是汗,闻晏内疚不已,她拿起空调遥控把温度调低了两度,又从冰箱里拿了罐冰奶啤,“还得麻烦你再等我一会儿。”

    沈成欢接了奶啤,放在脸上冰了会儿,才“嘁”的一声开启了拉环:“都自己人,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要不要我帮你收拾?”

    “你坐着就好。”

    闻晏摆了摆手,目光瞥到了插座边的扫地机器人。扫地机器人基座和机身上贴着皮卡丘的贴纸,可爱又别致,是她花了不少心思特地定制的。

    闻晏停下脚步,指着它冲沈成欢说道:“等下你走的时候把扫地机器人带走吧,那边太小了,扫地机器人不好施展,用不上。”

    “你真要搬到那边去啊?”

    沈成欢还是忍不住将心里话吐了出来,“那房子又小又破,还是城中村,小区里住的人鱼龙混杂的,你一个女孩子独居,安全也没保障。就算是和叔叔阿姨闹翻了赌气,你也没必要委屈自己啊!要不你跟我住吧,或者我帮你租个更好的房子也成啊!”

    闻晏沉默了一会儿,摇了摇头:“不用啦,那边离公司近,我上班挺方便的,小是小了点,但也没你说得那么糟糕。”

    “那这事你跟黎墨说过没?”沈成欢没好气地问。

    闻晏沉默得更久了,好半天,她才摇了摇脑袋,语气闷闷的:“没必要跟他说。”

    搬家的事情半个多月前就定好了,但她一直没有告诉过黎墨。

    不仅没告诉他,还想方设法地瞒着他。

    她承认,她态度不对,谁家女朋友搬家这么重要的事情还瞒着对象的?

    但她不敢说。她怕黎墨知道她搬家是因为父母不支持他们在一起,她和家里不欢而散。她怕黎墨因此放弃她。闻晏很早以前就知道,黎墨喜欢的不是她,这段关系本来就是她强求来的,任何一点阻碍都可能成为他分手的理由。

    她不想给他这个机会。

    她和黎墨自小相识,小学初中,青梅竹马,一起长大。黎墨是学霸,中考前就被全市最好的高中们抢着要,她的成绩比黎墨差了些,家里本来打算高中送她读国际部准备大学出国的。

    好不容易说服了父母,她没日没夜地学习,终于和黎墨考上了同一所高中。

    她满眼欣喜,以为这样相伴相依的日子还会一直下去。

    却在带着表白信去找他的那天,恍然发现,一贯以冷淡面目示人的黎墨,也会对着其他人眉欢眼笑,冰融雪消。

    那是她不曾见过的明媚笑容,暖如三月阳春,映得她心底一片冰凉,恍若寒冬饮雪水。

    原来他心有所属。

    原来她只是个多余的人。

    闻晏撕了表白信,大哭一场。

    稚嫩羞赧的少女心事,没等到发芽抽枝,已然萎顿凋零。

    她依旧如同往日般陪在黎墨身边,只是更沉默,将心思也埋得更深。

    她花了七年时间守在黎墨身边,看着他喜欢上别人,旁观着他因那人出国难过宿醉。她陪着他爱而不得,直到三个月前的晚上,黎墨对她说,“闻晏,我们试试吧。”

    正想着,放在沙发上的手机响了起来,沈成欢扫了一眼屏幕,把电话递了过来:“黎墨打的。你们小情侣是真的恶心,还备注什么‘全天下最可爱的男朋友’,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边说边揉搓了一下胳膊,示意闻晏,她所言非虚。

    闻晏嗔了沈成欢一眼,嘴角泛起笑意,她接过电话,边往阳台走,边温言细语道,“今天什么时候下班?说好晚上一起吃饭的,我先去找你?”

    “……我今天临时要加班,晚饭就不一起吃了。”

    笑容僵在嘴角,闻晏垂下眸子,眼里的熠熠光彩随之熄灭了。

    “下次吧,等我不忙了再说。今天实在是有事,不得不失约,这顿算我请你的。抱歉。”

    对话框里跳出红包,闻晏没收,也没接话。

    她安静的时间太久了,久到黎墨放软了声调喊她:“晏晏?”

    闻晏回过神来,很轻很轻地“嗯”了一声。

    “……没事的话,我先去忙了。”

    “好。”

    挂断了电话,闻晏握着手机的手臂无力地垂落下来。

    她内心叹了口气。

    说不失望那是假的。这顿饭她一周前就约好了,确认餐厅、选位置、看天气、研究路程,所有准备都是她一人亲历亲为,每次她问黎墨意见,他只会说“你决定就好”。

    让她决定一切的是他,最后说不去的也是他。

    就好像她的意志她的努力完全不重要一样。

    一股委屈与无力感陡然升腾,闻晏抿起嘴唇,嘴角下弯,抬手收了阳台上晾着的衣服,拿进客厅。

    “怎么接了个电话,突然不高兴了?”沈成欢观察了两眼她的脸色,问她,“黎墨说什么了?”

    闻晏叹气:“他说今晚要加班,不能陪我吃饭了。”

    沈成欢“啧”了一声:“黎墨也真是的,加班加到连陪女朋友吃顿饭的功夫都没有,我看他未免也对你太不上心了点,你生气是应该的。不过,你也用不着这么失落吧?一顿饭而已,什么时候都能吃啊,你们小情侣还真是黏糊得紧,连吃顿饭都非要一块。”

    “不是一顿饭的事。”

    闻晏轻声道:“今天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百天纪念日。”

    沈成欢愣了一下,“黎墨知道这事吗?”话一出口,她立马反应了过来,心疼地看着闻晏,“知不知道都不对啊!这么重要的日子,他也敢忘?这男朋友不能要了,还是分手吧!”

    闻晏缓缓吐出一口气,弯下腰,从沙发上捞起一件长裙,三两下叠成豆腐块放在一边,努力装出无所谓的样子:“算了,不记得就不记得吧,反正也不是什么重要的日子。他忙一点也好,有事业心是好事嘛。”

    她从茶几上拿出一个礼物盒,一只手大小,包装精美,闻晏随手丢给沈成欢:“本来准备今晚拿给他的,算是纪念日礼物,现在看来是用不上了,待会儿下去的时候,你帮我丢了吧。”

    *

    要整理的东西还很多。闻晏站在椅子上,一本一本把书架上的书取下来,抱在怀里。

    屋子里最多的是书。

    闻晏喜静,平日里最爱搬把椅子躺在阳台上,晒晒太阳,听着歌,再看会儿书。

    新家没有阳台,是她唯一觉得遗憾的地方。

    收拾完已经五点多了,合上窗户,关好水电煤气阀门,闻晏背着旅行包,手里拖着个大行李箱,给大门落了锁,心里想着什么时候回家一趟,把钥匙和银行卡还给爸妈。

    这房子原本是家里为了方便她读书买的,特地买在她的大学附近,地段极好,离学校、大型商圈、地铁站都近。但现在她跟家里闹翻了,再赖在这套房子里,就不合适了。

    沈成欢家的司机已经在楼下等了她们很久了,上了车,闻晏坐在副驾驶给他指路,两人摆弄了半天定位才出发。

    “你这租的房子也太偏了,不如搬来跟我住啊。”

    一路上,沈成欢都在试图说动闻晏,闻晏始终摇头,说得多了,她干脆把头一偏,看向窗外,无声拒绝,看得沈成欢止不住叹息:“你这一根筋的性子什么时候能改一改啊?也没让你跟叔叔阿姨妥协,来我家住都不行?”

    一小时后,导航提示已到达目的地,司机把车停好,下车帮忙搬行李。

    老旧的居民楼,楼道阴暗狭窄,三个人带着闻晏的全身家当爬上五楼,全身是汗,累了个半死。

    开灯一瞧,沈成欢意见更大了:“你这整间房子都没你以前一个客厅大,亏你住得下去!”

    闻晏站在老旧的窗边,把绿植一盆一盆安置好:“我现在月薪四千,能在这个地段租到这样的房子,已经很不错了。”

    雪肤花颜的香草美人立于窗下,映得满室生辉。

    沈成欢瘫在房间里唯一一把椅子上,看她摆弄花草,忽然开口:“你知道你这像什么吗?”

    “什么?”闻晏回眸,眼神疑惑。

    “古有卓文君当垆卖酒,今有你闻晏甘居陋巷!算了,我是管不了你,你开心就好。”沈成欢拿上包,站起身来,“今天晚上程三他们在城南公馆吃饭,你去不去?反正你也被鸽了,不如一起?”

    “不去。”闻晏拒绝得干脆利落。

    “就知道你不感兴趣,他们还非让我叫上你,”沈成欢单手握着手机,低着头,拇指在屏幕上飞快打着字,边走边说,“走了昂,有困难记得喊我,自己人,不用跟我客气。”

    “路上小心。”

    出了门,沈成欢回家换了身衣服,直奔城南公馆。

    屋室装潢富丽堂皇,淡淡的木质香水恰到好处,往来宾客非富即贵,和城中村的破败逼仄形成鲜明对比。

    沈成欢到的时候,人已经来得差不多了,屋子里一片欢声笑语,做东的程述扬声问道:“怎么就你一个人?闻七不来吗?不是叫你喊她一起?”

    闻七是闻晏在他们这一辈富家子弟里面的排行。尽管闻晏不爱和圈子里其他人一块玩,但排名次谁也不敢忘了她。

    闻家和晏家联姻诞下的独女,南城两大顶级豪门唯一的继承人。

    有这些头衔在,闻晏可以不来,可以不给其他人面子,他们却不能怠慢她。

    听到闻七这个称谓,满堂喧闹声刹时小了些,座上人纷纷竖起耳朵聆听着。他们多数人只听过闻晏的名字,没见过这位大小姐本人。这种场合她向来是不来的。

    沈成欢翻了个白眼,拉开椅子坐下:“她忙着和她男朋友过小日子呢,哪有空管我们啊?”

    这话一出,席间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闻七谈对象了啊?这么突然?对方是哪家的?”

    “要是我年轻个几岁,我也去试试了。”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闻家晏家能瞧得上你这么个女婿?”

    “真是好福气,谁要是娶了她,这得少奋斗三百年吧。”

    程述含笑朝这句“三百年”的方向看了一眼,调侃道:“那麻烦了,我们这里有这么多人,大家要是都想娶闻七,她只有一个,怕是不够分啊。”

    有人不服气:“她家是有钱,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惦记她啊,起码季二哥就不会。”

    所有人跟随着他的话,目光汇集在主位上的男人身上。

    灯影缭乱,衣香鬓影,灯下一道单薄瘦削的身影,端方坐着。

    男人侧脸清俊,君子如松如竹,通身气质春风化雨,却又因此而清冷疏离。

    那是百花深处锦绣烧灰的贵公子,仅仅端坐在那边,不出一言,存在感都让人无法忽视。

    大家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这场宴席明面上的主人是程述,但来的人都知道,这是程述为给季二季宴时接风攒下的局。

    季家的公子。如果说整个南城有谁嘴里的金汤勺能和闻晏的相提并论,那只有季宴时了。

    季宴时撩起眼皮,环视众人一圈,温雅一笑:“玩笑都开到我身上来了?”

    霎时间,包厢内气氛为之一滞。

    程述心里咯噔一下,赶忙起身赔笑打起圆场:“二哥,他开玩笑的,你别往心里去,谁不知道你心里有人了啊?他喝多了才……”

    先前说话的人也站起身来,手掌毫不留情地往自己脸上扇:“二哥您别生气,我这张贱嘴,该打。”

    清脆的巴掌声响起,其他人大气都不敢出。

    “我没有看人掌嘴的习惯,坐下吧,”季宴时调笑道:“谁说我不惦记闻七?我也想娶啊,但她这不是看不上我们嘛。”

    还好没有冒犯到这位爷。程述顿时松了口气,举起酒杯,笑眯眯地:“季二哥说笑了,放眼南城,谁敢不给你面子啊?来,我敬二哥一杯,上次的事,多亏你帮忙……”

    话题就这么轻飘飘地揭了过去,谁也没有把季宴时的话放在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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