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沈慕生掖了掖被子,“并非早就知道,我也是在印证,若阳公主智慧过人,这宫中有细作之事就不必晚之再提醒了。”

    “你是如何想到的?”

    “昨日你说殿下只是感染风寒,以殿下的身体十天半个月都不见好转本就可疑,风寒本是普通之症,以巫医的医术不可能治不好这点病症,我便生了疑心,但让我笃定的,是我让玉碧拿着药方去找医署的小厮拿药,却独独没有桔梗这一味药材,按理说这桔梗并非奇珍异草,王宫怎会没有,可解这风寒,这味药必不可少,巫医既没用又何谈解这寒毒。”沈慕生解释道。

    “所以你们才只身自行上山采摘,就是怕被更多人知晓后会从中作梗,也没让我提前告知巫医你今日会来,准备两份药也是为了防止巫医会故意将药打翻。”景若阳接着洛晚之的话头头是道地分析着。

    “正是。”

    “原本以为你就是个不谙世事大小姐,竟还有如此心思。”景若阳越发佩服眼前这位女子,温婉的外表下,有颗深沉的心。

    “公主过奖了,生在乱世,自当凡事留个心眼。这药我会每日定时送来,你只管叫殿下喝下去,五日便会有好转。”沈慕生从袖口处拿出一个荷包递给景若阳,“这里面装的是甘草,昨日见你嗓音低沉,说话不适,无事可在嘴里含上一片,护嗓。”

    景若阳接过荷包,上面绣着一朵海棠花,“谢了,你回去也好好处理一下你的腿,别落下病根了。”

    沈慕生行完礼,应和一声后便离开景皓辰的寝殿。

    ......

    此后的每日沈慕生都在院中生炉熬药,一日三次准时准点亲自送到景若阳手中,绝不假他人之手,景皓辰的身体状况也慢慢有了些许好转。

    洛晚之给景皓辰治病的事情,也在宫中传开,有人称赞她的医术,也有人猜忌她别有用心,褒贬不一,但她不闻窗外事,无事便去后山采采药,想着闲来研究点关键时刻能保命的玩意,什么毒药,解药,速心丸之类的。

    一日午后,看到湖边又生了株药材,便往那处走去,蹲在地上双手扒拉着土,将草药连根拔起,念叨着,“也只有这后山上清净,没成婚都这么不得安宁,若真成婚了还得了。”,忽然感觉脸上滴了几滴水,还以为是下雨了,抬头一看,才发现头顶这棵树上有个人正抱着壶酒畅饮。

    日光明媚,洒在他脸上,棱角分明,眼神邪魅至极,有种雌雄莫辨的美,用妖孽般的容貌来形容都不为过,一席黑色玄衣随意地躺在一支树干之上,看上去悠然惬意,但又好像沉郁似有心事。

    洛晚之随即叫道,“你,你是何人?”

    见那人没理会,她又喊道,“喂!”

    没等她继续说,那人嫌她太吵,随手一挥,地上的落叶如旋风般向她袭来,灰尘四起,引得她一阵咳嗽难忍,满头枯叶,气不打一处来,还想上前再争执两句,结果一抬头,树上的人已不见踪影,洛晚之气呼呼地皱着眉拍打着身上的灰尘,心有怨念,想着去湖边洗洗,回过身不知那人何时已悄然走到湖边坐下,吓了她一跳。

    他拿起酒壶喝了一口,似乎没有太大的恶意,不然以他的功夫,若真想让她滚远点只需要刚才再用力一点,就足以将她送到十里之外了。

    “还有酒吗?给我一壶。”

    洛晚之厚着脸皮上前要了壶酒,那人也是慷慨,递给她一壶,烈酒入喉,感觉身上也暖和了不少,没想到这辈子跟自己对饮的竟是这么一号不知名讳的人物。

    这里是王宫的后山,按理说守卫森严,他能在这里悠然饮酒,一定不是普通人,武功这么高强,大概率是北域某个将军,或者什么禁军之首,洛晚之暗自猜测着,长相还如此惊艳,如女子般妖媚,要不是现在坐在他身边看着脖子上滚动着明显的凸起,可能真会错认成哪家闺秀。

    洛晚之目不转睛的盯着眼前这张足以魅惑众生的脸,刚才的气也消了不少,没想到古时竟真有人生得如此好看,看来书中看到的潘安,兰陵王,子都等等那些古代美男子真的都不是子虚乌有,他这要是放在现代不知道又要祸害多少小姑娘,饮酒有帅哥作陪倒也不失为雅事。

    男人撇过头狠狠瞪了一眼,才将沉浸于美色的洛晚之拉回现实。

    “你不想嫁给大殿下?”男人喝了口酒,嗓音低沉又有磁性,眼神冷淡,面无表情,叫人捉摸不透。

    听他这么说,不用问都知道刚才她自言自语嘀咕的一切都被听了去。

    洛晚之随手捡了个树枝在水中把玩,溅起阵阵涟漪。

    “我跟殿下过去从无交情,先不说我愿不愿意,可能他也不愿意,不然怎么会到现在还没跟我完婚,况且,我如果真成了这北域的王妃,一辈子就要困在这里了。”洛晚之叹了口气又说道,“好不容易从一个不幸当中跳出来又遇到另一个不幸,这不是我所期望的,当然,如果北域王长的像你这么好看,说不定我就考虑一下了。”洛晚之原本是想打破一下这么沉重的气氛,故意这么一说,逗逗眼前这位男人,但他只是撇了一眼,转过头继续饮酒。

    日光之下,女人肌肤白如凝脂,嘴角挽起一抹弧度,扬起两个小梨涡,弯弯的眉眼,笑容仿佛携带着春意,在这寒冬,让人心间温暖。

    两人正聊着,身后的草垛中传来一阵动静,男人机警,立刻起身下意识将洛晚之护在身后,唤道,“谁!”

    久久未有动静,随即听到草丛中传来哼唧声,两人慢慢上前扒开草垛,里面躺着一只右腿受伤的白色狐狸,洛晚之将它抱出来,从筐里拿出自己刚摘的草药,在石头上碾出汁液敷在它伤口处。

    “费劲心力摘得药就这么用了?”男人端坐在一侧看着她来回捯饬的认真劲,说道。

    “本来就是用来治病的,救谁不是救。”

    男人嘴角一抹笑意,“你身上穿的披风衣领就是这狐狸毛做的,救了它最后不照样会被猎杀。”

    洛晚之低头看了眼衣领上雪白的毛,“你这话我可不赞同,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是自然的选择,它既然没死就说明它此时命不该绝。就像人类一样,同样都是人,有人生来就是天之骄子,权臣贵女,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受众人敬仰,有人却是要靠日积月累,寒窗苦读才能在朝中博得一官半职;有人在市集上吆喝叫卖做生意,也有人上阵杀敌,性命放在刀刃上朝不保夕;有人能在私塾学堂里诵读诗词歌赋,却也有人活了一辈子大字不识;有人在酒肆,烟花之地大快朵颐,也有人却连最基本的温饱都要煞费苦心,你怎么能确定我今天救的这只狐狸结局就一定是被猎杀?”

    她的话让男人觉得诧异,“你这话倒不像是个高高在上的公主会说出来的。”

    公主的身份对于洛晚之而言就像是个笑话,笑是留给别人的,她只落得个闲话。

    面对男人异样的目光,沈慕生发出一丝苦笑,人人都只能看得到表面,却不知道洛晚之身后的苦痛,但她不能跟此人说太多,毕竟是王室的人,如果被他们知道洛晚之只是大庆重臣的弃女,认为大庆将和亲一事敷衍了之,又将是两国之间的祸事。

    “你笑什么?”男人的语气变得温柔许多。

    洛晚之又低头看着怀中的小狐狸,无奈道,“笑我自己。”

    男人很聪明,看穿了她的心思,“你怕我告诉殿下?”继而又说道,“我不是如此卑鄙之人。”

    也不知为何,他随口的一句话,沈慕生却对他有着莫名的信任,“我只是笑自己没有本事让生母堂堂正正入夫家祠堂。”

    提起母亲,她抬起头,假意看风景,却是不想让眼泪落下来,那些整晚出现在梦中折磨着沈慕生的痛苦记忆,实在令人心酸。

    北域朝臣皆知这位颜安公主是丞相所出,好歹也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重臣之女,对外又说这位公主是洛明城最疼爱的女儿,相较于宫里那些正统公主的年纪,洛晚之是嫁于北域王的最佳人选。男人并没有多加揣测,毕竟大庆是个男尊女卑,阶级等级观念极其严重的国家,偏房所诞之子寄养在正夫人名下也是很正常不过的事情。

    男人眼里流露出怜惜,举起酒壶,两人相碰,数次对饮,这酒还挺烈,比沈慕生在宫里喝的烈,没一会就感觉有点上头,鉴于自己坦诚了那么多,她也开始开起了玩笑,想让男人也跟自己交换点秘密,仔细端详不难发现他眼底的惆怅,或许是心事太多不知如何开口,亦或者有些事情,她不应该知晓,便也没有期待他会说些什么。

    男人眼神突然变得凛冽起来,“你可知七年前,大庆都城的城门之战?”

    这场城门之战在当年闹出不小的动静,按理说大战之后需要些时日清理尸首,却不到半日的功夫,城门口附近的市集便开始正常营业,府上的婢女还去购置了布帛,并不像刚经历了大战的样子。那时她年岁尚小,正因结识了五皇子被洛家嫡夫人辱骂禁闭,只能偷听下人在屋外角落一隅的闲话。

    洛晚之答道,“略有耳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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